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主客观?什麽碗糕?
时间Sat Dec 2 03:15:43 2006
※ 引述《somedoubt (人独立燕双飞)》之铭言:
: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 : 你说「因为我们可以透过某种语意理论使这两句话的语意不相同」,所以
: : 我才能够让这两句话「不互相蕴含」,可是这是莫名其妙的评论。你告诉
: : 我哪一种语意理论可以让「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这个形上学命
: : 题和「(主观)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这个真值条件宣称的
: : 命题「语意相同」?
: 是的,我在推文中的回应确实莫名其妙,看了你这篇,我才发现。
: 但我真的找不到我的哪一句话有「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这样的意思。
你没有,这是我的意思。你说的是「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
你一再地在文章里用「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来说明什麽叫做
「主观宣称」,而我告诉你的是,「我或妖西所认为的『主观宣称』其
实指的是『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的宣称』。」
: 因为语句之为真或为假端看语句是否满足该语句为真的条件,因此,你的「宣称的
: 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我只能想到两种恰当的理解:关於主体心灵状态的宣称
: 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或者宣称的真值可以由主体的意愿所决定。
首先,我的用法很明显是前一种而不是你说的後一种;并且,後一种理
解根本不是对该语句的恰当理解,你如果要从「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
的心灵状态」推到「宣称的真值可以由主体的意愿所决定」,你至少必
须先证明「主体的心灵状态可以由主体的意愿所决定」,但如果你要证
明这一点,你就必须先否定决定论。
如果做为一个暂时不想处理决定论或自由意志论这个形上学的冲突,做
为一个语意理论的恰当描述,我会倾向用前者,也就是「宣称的真值决
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这样的描述,这是因为这个描述是相容於自由意
志论,也相容於决定论,也就是说,无论自由意志论或决定论(或自由
意志与决定论的相容论)为真,都不会与我对「主观宣称的真值条件」
的主张冲突。
但如果你把这个描述加强成「宣称的真值可以由主体的意愿所决定」,
你的这个主张就必然预设了决定论为假,或者说,你的主张就至少预设
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因此无论采取自由意志论或相容论都可以,但你却
否定了决定论)。有必要吗?只是说一个「主观宣称」,有必要去处理
决定论为真或为假的问题吗?(不要说你没有要处理也没有预设,这个
预设是你自己已经承认了的,下面就会看到!)
: 若是前一种理解,那麽「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某类心灵状态」和「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
: 体的某类心灵状态」这两个宣称等价於说关於某类心灵状态的宣称是主观宣称。
「『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某类心灵状态』和『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
某类心灵状态』这两个宣称等价於说关於某类心灵状态的宣称是主观宣
称。」到底是什麽意思?
当我们说「『语句A』和『语句B』,这两个宣称等价於『语句C』」
时,我们有可能在说以下两种意思:
一、「语句A和语句B」等价於「语句C」。
二、「语句A等价於语句C」和「语句B等价於语句C」。
一的意思是,两语句的连言等价於第三个语句;二的意思是,两语句各
自「都」与第三个语句等价。
但无论是一或二我都不同意。因为首先「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某类心灵
状态」与「关於某类心灵状态的宣称是主观宣称」根本是不等价的,前
句说的是主体与自己的某类心灵状态之间的关系,而後句在谈的则是主
观宣称的性质,无论如何不可能是等价的,连真值条件都全不相干。因
此二的左边的连言项为假,因此整个连言句为假。
再来,如果第一句与第三句不是等价的,那是不是第一句和第二句的连
言,与第三句是等价的?依然不是!「关於某类心灵状态的宣称是主观
宣称」(这里可能有笔误,你想说的应该是「关於主体某类心灵状态的
宣称是主观宣称」吧?)只说明了「主观宣称是关於主体某类心灵状态
的」,无论这个「被关於的主体的某类心灵状态」是否是主体可以自己
决定的,都不影响「关於主体某类心灵状态的宣称是主观宣称」的真或
假。因此,如果「主体不能决定自己的任何心灵状态」为真,则「主体
可以决定自己的某类心灵状态」必须为假;但「关於主体某类心灵状态
的宣称是主观宣称」仍然可以为真。因此当第一句和第二句形成一个连
言时,这个连言与「主体不能决定自己的任何心灵状态」冲突,但第三
句却和「主体不能决定自己的任何心灵状态」是相容的;因此第一句与
第二句的连言,无论如何都不会与第三句等价。
因此一也错,二也错,如果你没有第三种解释(而且我认为,一和二两
种解释已经穷尽了你那句话可能的诠释),那麽你所说的「等价」根本
是不成立的。
: 如果是後一种理解,那麽「某类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只是在说某类宣称
: 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意图,而这就是我所谓的主观宣称的条件。我想你应该是在说後一种
: 理解吧,因此我将只针对後一种理解作回应,说明我并没有混淆。
我真的很不知道你从哪里读到「我应该是在说後一种理解」?如果我前
面的文章没有一直在表达,我认为「主体不可能任意地改变自己的任何
心灵状态」的话,我到底是在反对你什麽?
: 我的文章仅试图说明,是否有哪些宣称满足我所谓主观宣称的条件。
: 某类宣称满足我所谓主观宣称的条件意谓该类宣称的真假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
是的我同意,我同意「你所谓的主观宣称」即是「主观宣称的真假是随
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
不过首先,我觉得连你自己都不可能同意这个定义,因为你自己说了,
如果一个语意理论容许宣称者在说出某句话的时候,无论如何都不可能
犯错,这个语意理论是失败的。
我们来看看你自己关於「主观宣称是什麽?」的语意理论长什麽样:你
说「主观宣称的真假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因此当一个言说者说
出一个「有意义」的「主观宣称」时,他是不可能犯错的,因为只要他
任意地改变事实,就可以让他的无论做出怎样的宣称都为真。因此对你
来说,如果一个语意理论认为「主观宣称的真假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
的」,这个语意理论势必因为其让言说者可以在进行主观宣称时对犯错
免疫,因而是一个你认为失败的语意理论,所以你怎麽可能主张一个你
都觉得是失败的语意理论呢?
再者,即使不讨论「主观宣称的真假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会不
会使得一个支持这个对「主观宣称」的定义的语意理论成为一个失败的
语意理论,你还是没有跳脱我说的「混淆」。
因为我主张的主观宣称是:「其真值决定於言说者主体的心灵状态」;
而你总是说,主观宣称是:「其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你却
一再地把我对主观宣称的定义理解成你自己对主观宣称的定义,但这两
种定义却一点也不是等价的。(我在上面已经解释过了,要回就直接回
上面的说明吧!)
: 而我认为关於主体信念与目的的陈述确实满足我所谓主观陈述的条件,因此我需要作的是
: 证明关於自我信念以及目的的宣称满足主观宣称的条件。而不是你指派给我的那个证明。
请问我指派给你的证明是什麽?我好像从来没有指派任何证明给你,我
只是根据你的主张,来说明要满足你的主张,你必须先证明一些前件,
而你的主张是「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和「宣称的真值决定於
主体的心灵状态」是「相互蕴含」的。
: 主体可以决定自己要不要相信某个命题,或者说,主体有能力可以改变自己的信念
: 集合:这是在说如果主体的所有信念可以作为一个集合,那麽主体可以决定这个信念集合
: 的成员,换言之,对於任何宣称,主体可以决定要相信该宣称的肯定,或否定。虽然有
: 人认为,我们要不要相信某个宣称,必须遵从某些规范,因此,主体对於自己的信念似
: 乎没有多大的自主权,但这些规范就只是规范,我们不必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尽管
: 我们可以针对主体为何拥有某个个别的信念给予一个因果解释,但这并不意味,主体真
: 的没有能力决定自己要相信什麽,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甚至这些改变根本不需要
: 理由。换言之,我可以藉由改变自己的信念集合,来改变关於某个信念的宣称的真假
: (例如当我说:「我相信阿扁是台南人」,这句话的真假当然端看"阿扁是台南人"是不
: 是在你的信念集合当中,但你可以决定"阿扁是台南人"属不属於你的信念集)
: 因此,关於信念的宣称是主观判断。
所以你也同意,由於「我们不必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所以「尽管
我们可以针对主体为何拥有某个信念给予一个因果解释,但这并不意味
,主体真的没有能力决定自己要相信什麽,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
也就是说,你必须先否定「自然主义」(我在想,这里的自然主义指的
是因果决定论吗?),才能够主张「主体有能力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
什麽」。所以我说,你要能够做该宣称,就必须先证明决定论(或你用
的「自然主义」)为假,否则你不能排除「主体没有能力决定或改变自
己要相信什麽」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尽管「我们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但不表示我
们就「不能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可是一旦我们「是一个自然主义
的信奉者」(虽然没必要,但我还是可以当吧?),我们就不会同意你
主张的「主体有能力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因此你不能仅只是
主张「我们『没有必要』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你还「必须」证明
「我们『有必要不』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你才可以宣称「主体有
能力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
并且,即使我们确实「不做为自然主义的信奉者」,「主体有能力决定
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到底是什麽意思还是不清楚的,它可能有以下
两种意思:
一、主体的意愿可以影响「主体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但不能
充份地决定「主体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
二、主体的意愿可以充份地决定「主体决定或改变自己要相信什麽」。
如果你主张「关於主体心灵状态的宣称,其真值决定於主体的意愿」,
你就必须先证明二是真的;但你说的是「我们可以针对主体为何拥有某
个信念给予一个因果解释」,因此,你的宣称的强度只有到达一,而还
不到二的程度。当然,你如果要说「主体的意愿本身就是因果解释当中
的『原因』」,那你确实可以主张到二的强度,但你後面也说了:主体
对於自己要相信什麽的「改变根本不需要理由」,因此你否认了「主体
的意愿做为因果解释」的可能性。因此你还是只有到一的强度。既然如
此,以你目前的论证,仍无法证明「关於主体心灵状态的宣称,其真值
决定於主体的意愿。」
: : 当然,或许你的意思其实只是「在面对同一个对象时,主体或可拥有这种
: : 心理状态与之对应,但也可以拥有另一种心理状态来与之对应。」但即使
: : 主体确实有这种能力,我们们不能排除主体的心理状态不全然都是因为主
: : 体的意愿而改变的。既然主体是进行了「两次」的判断,在这两次的判断
: : 间就有可能存在许多主观和客观条件上的差异,这些差异都使得主体进行
: : 判断的根据有所不同,因此可能主体并没有「改变」他的判断,而是其它
: : 条件的差异「改变」了主体的判断。你如果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你就不
: : 能排除「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陈述的真值可能是随着主体以外的条件而
: : 改变的」,如果你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则从你的前件到後件的「充份条
: : 件」的关系就不攻自破。因为这个可能性,使得「前句真且後句假」的连
: : 言并非不可能(即,主体固然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但关於主体心
: : 理状态的陈述的真值仍可能不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因此要建立起从前
: : 件到後件的充份条件的关系,你必须先证明「主体所有心理状态的改变都
: : 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
: 你所谓的"不随"似乎是在说尽管主体没有去变动信念集合,但信念集合的成员却因为某
: 些因素而改变了,而关於该信念的宣称的真值也因此而变动。尽管有这种情况发生,
: 关於主体信念的宣称依然是主观判断,因为我所说的主观宣称的条件是:该宣称的真假
: 会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也就是说,只要主体改变心意,该宣称的真假就会随之改变,那
: 麽该宣称就是主观宣称。当主体的心意没变动时,该宣称的真假因其他因素改变,并不妨
: 碍其为主观宣称。
我的问题显然不是关於「主体的心意没变动时,该宣称的真假因其他因素而改
变,则该宣称不是一个主观宣称」。我的问题是关於「主体的心意没变动时,
该宣称的真假因其他因素而改变,则『〔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心灵状态〕是
〔关於主体心灵状态的宣称之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的〕(这个後件
是你自己在2670篇的推文里说的,你说「关於这一类心理状态的陈述的真值就
随着主体的意愿而改」,并且也说「如果关於某类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
随主体的意愿而变」)的充份条件』是假的」。
虽然我反对你对「主观宣称」所设定的(充份)条件,但是我并没有想要透过
这个例外来证明你的设定是假的呀!
: 在这个同时,我并未宣称所有关於主体的心灵状态的宣称都是主观的,
: 我仅认为关於主体的信念以及目的的宣称是主观的。所以你指派给我的工作对於我要证
: 成自己的论点并非必要。
你完全搞错了我的目的,你甚至也搞错自己的论点了!
你在前面的论点是「『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和『(主观)宣称之真
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互为充要条件(相互蕴含)。」
後来你把这个双条件句改写成「『主体可以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和『关於主
体的心灵状态的宣称之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互为充要条件。」
显然你在证明的过程度改变了自己的论点,因此即使你可以证明後一个条件句
为真,你依然无法证明前一个条件句为真;若你无法证明前一个条件句为真,
你就无法证明我说你混淆的两个语句是「相互蕴含」的。
因此,如果你觉得证明了後一句条件句,就等於证明了前一句条件句,你就等
於是在说「主观宣称都是关於主体的心灵状态的宣称」,但这是需要证明的,
所以我就要求你证明这一点。
因此,第一,我指派给你的工作(这真的是「指派」?)是要你「证明『所有
主观宣称都是关於主体心灵状态的宣称』」,而不是要你「证明『所有关於主
体心灵状态的宣称都是主观宣称』」。基於这点,你根本搞错了我要你证明的
事情。
第二,你的论点当然有很多,但是我在这里所谈的,是你关於「『主体有能力
决定自己的心灵状态』是『主观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的充份条
件」这个论点(因为你认为这两句话互为充要条件)。这个论点,和你对「主
观宣称」所下的定义是「两个不同的论点」。
所以你搞错了我说你要证明的事,你也搞错了我质疑你的哪一个论点,你当然
会认为我的攻击不影响你的论点;因为我的攻击要反对的是你的论点A而不是
论点B,而不会被我的攻击所影响的是你的论点B而不是论点A。
: 至於「关於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
: 改变」与「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心理状态」为什麽是相互蕴含的,我现在说给你听:
: 假定我们都接受符应理论,意即认为对有真假可言的语句来说,该语句为真若且维若
: 该语句说到世界的某个样态,且还说对了。
: 又假定上述两句有真假可言,且假定「关於於主体的某类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
: 的意愿而改变」为真,换句话说,关於主体的某类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确实随主体的
: 意愿而改变。而关於主体的某类心理状态的宣称何时为真?若以信念这类心理状态
: 为例,关於主体信念的宣称为真当且仅当主体的信念集合中真的有该宣称所言的信念。
: 又我们已假定关於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确实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这形同说
: 主体的信念集合的成员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如果主体的信念集合的成员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
: 那不就是说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信念吗?如果主体确实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信念,那麽
: 「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某类理状态」这句话是真的。如果我从假定「关於於主体的某类
: 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为真,藉由上述推论导出「主体有能力
: 改变自己的某类心理状态」为真,那麽双条件中的一个方向已被解决。
根.本.没.有.解.决。
「如果主体的信念集合的成员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这不就是说主体有能力改
变自己的信念吗?」
这当然不能「就是说」过去啊!
我说过了,你必须先证明「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相容论」为假,你才有可能说
过去。否则根据「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相容论」,主体的所有信念都是被主体
的基因、环境、後天教养……所决定的,因此主体「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信
念;「但」,即使主体的所有信念都是被主体的内、外在条件所决定的,主体
拥有某信念「仍可以」是主体所「意愿」的。
因此在「自由主义与决定论的相容论」为真的前提下,即使「主体的信念集合
的成员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这仍不等於「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信念」,
因为「主体的意愿」并不是由「主体」所决定的,而是由其它条件所决定的,
因此当「主体的意愿改变」时,「主体的信念」就会随之改变,但「主体的意
愿是否改变」,却不是「主体有能力决定」的事。
况且,你到这里依然是基於你在这篇文章最开始时对我的严重误解,才会认为
自己已经解决了这个双条件句。
因为我从来就不认为我自己说的「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意义
等同於你帮我说的「宣称的真值可以决定於主体的意愿」。「意愿」是「心灵
状态」的一种,但并非所有的心灵状态都是意愿!
所以即使我说「宣称的真值决定於主体的心灵状态」,那麽「宣称的真值确实
『可能』决定於主体的意愿」,但「宣称的真值却『不总是』决定於主体的意
愿」。
: 同样假定上述两句有真假可言,且假定「主体有能力改变自己的某类理状态」为真,那麽
: 主体确实有能力改变自己的某类心理状态。我们有能力改变自己的某类心里状态当且仅当
: 我们可以决定该类心理状态所成的集合的成员。而关於主体该类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假又
: 决定於该宣称所言的状态是否属於主体的该类心理状态所成的集合。换言之,我们有能力
: 决定关於主体某类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假。因此,「关於於主体的某类心理状态的宣称的
: 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为真。如此,双条件句的两个方向都解决了。而我的这个说
: 明跟你所提的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相容论似乎没关系,因为这单纯就是语意的推论。
还.是.没.有.解.决。
请你分清楚,「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
的」,跟「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会』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完
全是两回事!
你从「主体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心理状态」至多只能证明「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
的宣称的真值『会』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而不能证明「关於主体的心理状
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
你再回头看一下我写过的文字好吗?你如果只有主张「主体有能力决定自己的
(某类)心理状态」,而不是「主体的该类心理状态『总是』由主体的意愿所
决定的」,你就只能推出「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会』随主体的
意愿而改变」,而不能推出「关於主体的心理状态的宣称的真值『是』随主体
的意愿而改变」!
而为什麽呢?理由我前面都讲过了!「主体有能力做A」,不等於,也不蕴含
「A总是主体做的」,因此你只能从「主体有能力做A」推出「A『会』是主
体做的」,而不能推出「A『是』主体做的」。这很简单易懂吧?
所以你如果只说,「主体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心理状态」,你仍不能排除「某些
心理状态不受主体的决定」,因此你就不能排除「『关於主体心理状态的宣称
〔是〕随主体的意愿而改变』为假」的情况,因此你就不能排除「前件真且後
件假」的情况,因此你的条件句就不成立!
这样可以理解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41.241
1F:推 somedoubt:你的文字太有魅力了,我差点就要被你说服了,尤其是在 12/02 03:23
2F:→ somedoubt:三更半夜,快要挂点的状态下,我想我得先去睡了,明日在 12/02 03:24
3F:→ somedoubt:回你了。当然到了明天我可能还是会对着你的文章感到惊叹 12/02 03:25
4F:→ somedoubt:而无法下笔。 12/02 03:26
5F:→ A1Yoshi:我也觉得很赞。不过你还是要下笔啦。 12/02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