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My Nam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批评IsaacStein之大小与美丑均为主观
时间Fri Nov 24 03:49:50 2006
※ 引述《darkgam (拓斗)》之铭言:
: 首先先岔题一下,我认为美学/价值讨论去区分主客观之说,是一件作者需要说明之事。
: 因为我认为每个人所界定出来的主/客观都有点差异。
: 以IsaacStein兄之此篇文章为例
: 他认为「大」跟「美」的相似之处在於,都是「主观判断」。
: 将主观判断的概念如此使用,试问,只要有人介入的活动,什麽是不主观的呢?
: 那何谓客观呢? 数字、面积都需要人类的解读、诠释。
: 那客观性的建立又在哪呢?我认为是人类社群对於数字使用的一致认同而有效。
: 这点说明了客观性背後的一整套规则/语言的使用。
: 他又谈到:
: 所以,其实两座即使总体积相等的山,
: 也有可能因为形状或高度的差异,
: 对某人来说此山较大,对另一人来说另一座山较大。
: 请问这里又有「真正」的客观标准吗?
: 我想指出的问题在於,建立客观性〔及其标准〕正是人类试图去建构的。
我从未否认「客观性」可被建立。容後说明。
: 倘若在这个例子的大小上,体积不能做为有效的标准,而放任其可大可小,是有点荒谬。
何以见得?
: 或者说,是你在此处对於何谓大/小之界定与我在此使用的(体积/数字化)大/小不同。
: 而是以外表/形状来论断,那麽,代表此时的你有另一套何谓大小的看法。
: 但我相信,只要你能说出你的界定,我们还是可以进行判断的(高下之分)。
: 当然要二个人所见到的角度/视野是一致的。
所以你还是先预设了「大/小的判断有客观判准」,然後才可能指出
「只要我能说出我的界定,我们还是可以进行判断。」
因为所谓「界定」其实就已经预设了它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同样的问
题在面对客美标准时,我们也可以很轻松地说「只要你能说出你对美
女的界定,我们还是可以进行判断。」
所以显然问题本身就是「对於美女的感受是否可被界定」,这时候再
说「只要能够界定,就可以进行判断」就是在丐题。同样的,当我提
出的质疑是「对於大小的感受是否可被界定」,这时候再用「只要可
以界定,就可以进行判断」,对於解决原本的质疑并没有帮助。
: 想像有一天,我们对於山的判断标准都是同样的--假设是玉山好了。其就成为客观标准。
我其实看不懂这行句子想要表达什麽论点?想像有一天,我们对於美
女的判断标准都是同样的──假设是我单恋的女生好了,其就成为客
观标准。(但这样似乎仍无法说明审美其实是一种客观的行为?)
: (但这样没有意义XD ; 我只能说讨论这些主题,其实都忽略了语言的沟通向度;
: 我又岔题一下; 以沟通的向度来理解"美丑"问题,我把它认知为一种资讯的交流;
: 假设你女朋友说她觉得XXX很美,它透露的是1.她的喜好(喜欢它) 2.她的品味..etc)
这里另一个不懂是,讨论这些主题(哪些),如何忽略了语言的沟通
向度?
另外,你在这里谈到的「假设你女朋友说她觉得XX很美,她透露的
是1.她的喜好(喜欢它);2.她的品味……等」这让我想到某种语言
的使用理论,例如R. M. Hare就认为,如「好/坏」这类评价性的语
词,其实没有描述性意义,而只有使用上的功能,例如我说「这是一
把好剪刀」,我并没有在对这把剪刀进行任何描述,我只是在推荐这
把剪刀,我说的其实是类似於「如果你需要一把剪刀,就用这把」。
我认为这种语意理论的想法确实表达了一定程度的真理,但仍不能否
认这类评价性语词确实有时候只是为了描述,而不为任何行动而被使
用。
: 他还进一步谈到:
: 数字的大小当然是绝对客观的,
: 但数字的大小与感觉的大小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
: 如果你能够对於你经由感觉而产生出来的比较者 ( 与山这个被比较者 相对) 进行说明。
: 比如说,我看到眼前这座山,心中想着是比我家後院的那座山-大。
: 我想大家都可以产生一致的同意--哪个比较大/小。
: 但困难之处就在於,对於我家後院的山要如何进行说明(拍摄)。
: 或者你看到山时,心中想的是把它跟某个东西比较,我相信只要你能说明某个东西是
: 如何,大小还是能分判的。
: 谈到这里,不得不讲一下人类的有限性XD 山的大小问题就可以看出人类所有的经验
: 都是概括性的。
所以仍然要回归相同的问题,你怎麽保证所有人对相同的两座山进行
的大小比较的感觉判断都会相同?如同,你怎麽保证所有对相同的两
盆水进行的温度高低的感觉判断都会相同?你怎麽排除有一个人把双
手分别放进二十度和二十五度的水盆中,认为二十五度的水盆里的水
比较冷的可能性(即使前提是双手在放入这两个水盆以前的体温及所
习惯的环境温度是相等的)?
如果以上的可能性无法被任何理论说明给排除,那麽即使用来被比较
的山其实就在我进行判断的山的旁边,两个人依然可以做出两种相反
的判断。(如同我的例子提到的,我确实可能因为某山看起来比较高
而认定该山比较「大」,同时我并不需要有一个「只要山看起来比较
高就一定比较大」的比较原则,而且事实是,我真的不需要任何可被
表述的比较「原则」或「规则」,我就能够在感觉的层次上进行大小
的比较判断,这是无关高度无关体积也无关重量的判断。)
: 但我认为,美丑与大小的在判断经验上过程&感受,完全不同!
: 在此说它们的相似,意义不大。
重申一遍,我的重点并不在於证明「美丑」与「大小」是相似的!我
的重点只在为了说明「能够谈论某事物,并不预设我们已经有关於该
事物的客观标准做为谈论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客观的
依据,我们还是能够进行谈论。
冷热是一例、大小是一例、痛觉是一例,那麽审美判断究竟基於什麽
样的差异不能也是一例?并且,即使审美判断真的不同於前几项例李
而无法顺利地进行谈论,那也不会「只是因为」审美判断没有一个客
观标准做为谈论的依据,而是因为其它理由。
: 以美学的讨论而言,客观性通常回归到什麽样的质料、形式引发人的美感经验。
: 又或者人类怎样的美感感受力的内在结构塑造了美感经验?〔形式性的;对称、比例〕
: 〔先对美的事物做出界定;美的事物是那些让人引发美感经验的事物;有说等於没说〕
: 我的浅见:我认为有时候语言会产生分析(切割)的作用,但容易产生误导。
: 美感经验是主观的亦或客观的? (或者说哪个影响较大)
: 我认为其复杂度是超乎人类所能理解的。
: 将美感经验拆解 = 主体的品味 + 被监赏之物
: 首先主体的品味之形塑、薰陶 (也有可能产生客观性) 就是一件复杂到死的事
: 它涉及到的是文化传承与竞争的问题。(当然还不止! 只稍微谈一点)
: 而谈到被监赏之物,我认为就是藉由这些作品形塑我们的美感。
: 但在它那儿是否真的有一些独特之处以致於我们惊呼? 当然是有!
: 不过我恐怕在此点上是退回到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去了。
: 一点看法,睡前临po,有错请指正。
写完重看一遍,才发现我一开始说要容後说明的东西,居然忘记说明
了!赶快来补上!
我从未否认客观性可被建立,甚至,我一直都认为许多客观性是已经
成功被建立起来了的,但是我强调的重点是:「客观性标准的建立不
一定能够取代原本的主观判断。」
例如,我们为冷热的「感觉」建立了一种叫做「温度」的客观性量化
标准。但是「温度」却只是关於物体的属性,温度是对物体所进行的
测量和量化,而不是对感觉主体所感受到的「冷热感觉」进行测量或
量化。
所以客观性的建立显然有助於我们的经验科学的发展,但客观性的建
立似乎仍不足以排除许多主观经验的不可化约性。我们并未因为温度
量的量化工具的建立,而充份地说明了人的「冷热感觉」的发生。
所以当我说「大/小的感觉是主观的」,我并不是在说我们不可能建
立一套关於大/小(无论是长度、体积、重量……等等)的客观性标
准和量化工具,而是在说,即使这套工具被成功地建立起来,仍然无
法充份地说明我们所「感觉」到的大/小是怎麽回事?为什麽明明一
样长的两个线段会被「感觉」成一长一短?为什麽因为形状的差异,
会使我们把两个体积相等的物体感觉成一大一小?为什麽明明体积比
较小的事物也会给我「庞大」的感觉,相对来说,体积明明比较大的
事物却在相同的客观条件下给我「渺小」的感觉?
客观的量化工具是有用的,但客观的量化工具无法取代和化约原有的
主观感觉,这才是我所强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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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saacStein 来自: 61.228.240.128 (11/24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