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counterfactual and laws
时间Tue Jul 11 09:23:58 2006
※ 引述《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之铭言:
: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铭言:
: : 你这样分不是不可以 但是感觉上跟现在普遍的用法不太一样就是了
: : 尤其lawlike的概念 在一般的理解下 不是不能被证明或是被否证的语句
: : 它只是比law更弱一点的概念 因为law的概念包涵了truth 可能太强了
: : 因为如我们所知(尤其在popper之後) 现在的科学定律不见得为真
: : 他们都是一种conjecture 不能排除在未来有可能被falsify
: : 所以用lawlike比用law来描述现在的科学定律会好一点 因为lawlike不包涵truth的概
: : 念..(但值得注意的是 lawlike有可能是law,如果它能够被证明为真的话)
: 其实我想应该不用想得很复杂,
: 我对 lawlike 的定义似乎讲得太多了,
: 也就是说,「未被证明为真的」也会算在里面,
: 所谓 law(ful) 包含了 truth 的意思,
: 并不蕴涵 lawlike 包含了 false 的意思。
: 也就是说,lawlike 是 not (yet) true law 吧,
: 不过我的理解跟 COCOA 要讲的是否相同我就不清楚了。
: : 翻译上好像怪怪的 是笔误吗?
: : 那句的翻译是"至少存在一个x 它既具有A也具有B"
: 翻译是习惯的问题,无所谓怪不怪,
: 意思是一样的。
Ex (Ax->Bx)
与Ex (Ax & Bx)不太一样
你要说的是下面那一种 但是你的中文表示的好像是上面那一种(至少有一个属於
A的x也属於B)
: : 咦 这边也感觉怪怪滴
: : (x)(Ax & Bx)应该是全称语句吧?
: : anyway,我看不太懂你所谓的existential generalisation是什麽哩..
: 其实我知道 (x)(Ax & Bx) 这个句子不对,
: 只是夜间脑筋不好,一下想不太出来应该怎麽写。
: 或许 (Ex)(Ax & Bx) & (x)(Ax --> Bx) 应该更恰当(?)。
: 不过不管应该如何符示,
: 我不觉得想像一个「存在全称命题」为什麽很困难?
: 「所有猴子都是哺乳类动物」就是一个存在全称命题,
: 因为猴子存在,而这个命题又是指涉所有猴子。
: : 感觉上也怪怪的...
: : 对人的定义 为啥会让我们确定地球上有人这种生物?
: : anyway,这篇回文我看不是很懂 可能是我不了解你要表达的意思吧
: 呃,我没有说「我们对人的定义,使我们能确定地球上有人」,
: (而且我想这也不会是主要的问题才对),
: 让我们确定地球上有人的,是因为地球上就是有人(经验检证?)。
: 所以我想让你感到困惑的应该是:
: 「为什麽对人的定义能使我们确定只有地球上有人?」
: 可是我也没这麽说。
: 我只是提供一个可能性,
: 我们可以透过一些方式把「人」定义成只有生活在地球上,
: 并且拥有某些生物特徵的哺乳类动物才算是「人」,
: 那麽或许孪生地球上的「人」都不能算是人。
: 我不知道原来我写的一点东西有这麽乱七八糟。 Orz
: 我要讲的不多欸,我只想强调的是,
: 以上你说无法理解的概念,或许很难举例说明,
: 但是我并不觉得有这麽难以理解。
: 我们或许很能决定一个命题的scope,
: 但却不表示我们不能理解何谓「unlimited scope」,
: 或许存在全称命题的例子很难举(其实也不会吧),
: 但也不致於不可理解才对,毕竟「存在命题」与「偏称命题」的意义不同,
: 一个「偏称全称命题」的确是莫名奇妙,
: 可是一个「存在全称命题」有这麽奇怪吗?
我想厘清的是逻辑上有这种讲法吗?
我知道量化词有全称偏称的区分...
但是存在的功能是用量化词来表示不是吗?
为啥又要画蛇添足的说 存在全称 或存在偏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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