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讨论] counterfactual and laws
时间Mon Jul 10 09:10:51 2006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铭言:
: ※ 引述《COCOAII (yaya)》之铭言:
: : Salmon区分law、lawlike statement、accidental statement。
: : law和lawlike相对,差别在後者不一定为真。
: : law也和accidental相对,差别在後者非物理上必然为真。
: 我还是不是很明了三者的区别在哪 可以举例来说明三者吗?
: 现在看起来
: law语句为真 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 accidental语句为真 但不具有物理上必然真的特性
: 那lawlike呢?满足下列(1)-(4)就可以称做是lawlike, right?
: 所以law语句 必然是lawlike语句; 但lawlike语句不见得是law语句
: 这是你(或salmon)要说的吗?
我没读过这些文本,所以说出来的有可能不尽不实。
就我从之前的讨论脉络读下来,我想这三者的区分似乎不那麽困难?
如果要求简单的定义的话:
accidental statement:适然命题。
lawlike statement :不能被证明为真,或被证明为假的假说。
law :被证明为真的假说。
这样的定义或许很粗浅,但我想应该蛮清楚的。
适然命题的例子很多了,而 law 的例子应该也不少,
所以我想,lawlike statement要举例的话,
我猜像「是人皆可以成佛」或许可以算做是一个例子?
或者像「女人的空间感较差」也能算做一个例子吧?
主要应该是指这类具有 law 的形式,
但却未能被证成的命题?
: : (1)的普遍形式除了全称普遍,还包含存在普遍(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 可以举例说明一下吗?
: 现在看起来"普遍性"与全称或偏称没有必然的连结
: 我之前以为"普遍性"指的是全称命题 哪一类的偏称命题也可以称做是普遍的呢?
existential statement并不能说是「偏称命题」,
而应该是「存在命题」。
(Ex)(Ax & Bx) 这样一个句子不会被直接翻译成:
「有些是 A 的 x 也是 B 。」而会被翻译成:
「至少有一个是 A 的 x 也是 B 。」
上面这两个句子有一个明显的差别在於,
第一个命题似乎蕴涵了「有些是 A 的 x 不是 B 。」
然而第二个命题却没有这个蕴涵,
因为「至少有一个」并未排除「所有都是」。
之所以在形式逻辑里的偏称命题会被改成存在命题,
是为了相对於非存在命题的全称命题而来的。
在亚氏逻辑里,全称肯定命题蕴涵了偏称肯定命题,
「所有猴子都是哺乳类动物」蕴涵了「有些猴子是哺乳类动物」;
但是在形式逻辑里却丧失了这一层蕴涵,
因为全称肯定命题变成了条件句的形式:
「只要 x 是猴子, x 就是哺乳类动物。」
这个命题不要求任何 x 必须是猴子,
也就是说,即使不存在任何一个是猴子的 x ,
这个全称肯定命题依然为真。
因此,所谓的 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
其实就应该是 (x)(Ax & Bx) 的形式,也就是:
「所有是 A 的 x 也都是 B 。」
: : (2)是说,要能表达在所有地方都成立,也就是宇宙。
: : 「所有人会死」我不知道算不算这个意思下的law,
: : 但「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的scope仅限於地球,因而不符合(2),
: 我还是不是很清楚这当中的区别 一个命题是否成立(是否为真)似乎跟地点无关 仅仅取决
: 於它的意义与世界的状态 分析语句根据字词的意义为真或为假 而综合语句的真假则
: 部份仰赖在世界的状态之上;但或许你讲的成立是适用的意思 而与真假无关? I don't
: know...
: 如果是因为其它星球没有生物而论断"所有生物都含有水份"这个语句不是lawlike的话
: 那基於类似的理由我们也可以论断"所有人都会死"不是lawlike,因为没有其它的星球
: 上有人...但我觉得"所有人都会死"很明显是一个lawlike语句哩
呃,我是这样理解的。
「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当然可以符合(2),
但前提是「只有地球上有生物」,或者「所有非地球的生物也都含有水分」。
以上两者若皆不为真,则「所有生物都含有水分」就是limited scope。
至於「所有人都会死」,或许可以根据我们对「人」的定义,
让我们能够确定只有地球上有「人」这种生物,
因此「所有人都会死」可以符合unlimited scope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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