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效益主义
时间Sat May 6 22:24:26 2006
效益原则以最简单的形式来理解,
确实就是单纯以某一件行为所产生的利与弊来相互考量,
一旦一件行为所产生的利多於弊,则此行为是对的;
反之,则该行为是错的。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利多於弊」,
而不是只要能够产生利,就是对的。
於是,像你说的为了快速而闯红灯,以及为了贫穷而偷窃,
并不会使得效益主义伦理学家必须承认这些行为是对的,
因为你只谈到了这两种行为所能产生的利,却忽略了弊。
於是,效益主义者仍能够透过宣称,为了快速而闯红灯的行为的弊,
包括增加车祸发生的机率,以及可能引起他人效尤而降低整体交通效益,
或者因贫穷而偷窃导致的治安下降於是工作意愿降低导致整体生产力下降等等,
来论证,其实这两种为了小利而成就大弊的行为其实是错的。
效益主义最为人所垢病的一点应该是在於利与弊的判断之难行,
例如,一件行为可能导致的後果可大可小。
一个人的死亡,当然应该算成是一个杀人行为的後果,
但是别人效法这个人杀人的行为,应该要算是这个杀人行为的後果吗?
一个猎人在打猎时开了一枪没有打中猎物,
猎物被吓跑了当然是这个行为的後果,
但是三百公尺外的一个人被这颗子弹打伤了,也该算是这个行为的後果吗?
还有,很多时候效益原则被拿来用在计算代间效益的情况中,
但是我们要能够计算到多精确的影响力才能够使我们放心地运用效益原则?
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但尽管效益原则是一个意义极为含混的原则,
可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仍然是一个对我们而言非常直觉且有用的原则,
要如何精致地去使用它,才是我们应该对它拥有的态度,
而不是把它想得过份简单,然後再弃之如蔽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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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zbl:感谢您的解惑 05/08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