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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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仅为了自己的乐趣虐待一个无辜的婴孩有 …
时间Sat Sep 24 22:33:28 2005
※ 引述《afyun (熊的大踏步)》之铭言:
: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铭言:
: : 不太确定你想要说的 和我问的问题有啥关系..
: 这大概是情境设定和现实的差异
: 你已经在情境假定下,以权恶来权正义
: 认为虐待一个婴儿比虐待一万个婴儿好
: 但是现实处境的正义是,我们根本不想要任何婴儿受虐
agreed.但似乎有时事与愿违
bernard williams提出一个相类似的例子
你在做田野调查 正遇上了殖民地的枪决队队长要枪杀二十个印第安人
你不想杀任何人 但枪决队队长跟你说 "你是外来的宾客 为了庆祝你的到来
只要你枪决其中任何一个印第安人 我就放了其它十九个 如果你不枪决其中
任何一个的话 我会杀了二十个印第安人"
你会怎麽做?(不能自杀也没有机会杀了枪决队队长而且二十个印第安人都希望
你可以枪杀其中一个)
你不想杀任何人 但这会使得20个印第安人全数被枪决
你或许会说 这个情境不是现实的处境? 但这个情境 的确有可能发生 而且如果只是
因为这个情境尚未发生就说它不够真实 那未免太牵强 毕竟 当我说 我明天下午
跟朋友约好打篮球 这个事件还未发生 但我们不会说这个事件不够真实 这个事件
的确是有可能发生的
: : 这点大概是无庸置疑的
: : 施虐狂的确存在
: : fun是什麽 就是乐趣呀
: 再者就是乐趣的衡量
: 虐待一个婴儿所得到的乐趣和买一个名牌包包能不能比较?
: 回到情境之下
: 又为什麽让John虐待一个婴儿就能阻止Paul去虐待一万个婴儿?
that's a very good question..这也是我认为我提出来的情境要显得更具说服
力所要说明的地方
: 难道让John虐待一个婴儿,Paul能得到的乐趣比他亲自虐待一万个婴儿更多吗?
嗯 有可能 需要再想想再来回泼
但我目前想到的是
Paul是否虐待婴儿 必须要跟John虐待婴儿与否 没有因果上的关连(至少他不是
因为John没虐待婴儿 他才会去虐待婴儿 否则的话Paul就不是torture babies
"merely" for the sake of fun.)
: 那虐待John那个虐儿者,能不能让Paul得到更大的欢欣?
: (如果可以,社会正义可能倾向让John受虐,使得Paul得到满足/或反之/
: 但是在一个、一万零一个小孩都没受到虐待的前提下,
: 我们又没有任何立论和站脚可以去实施这样的惩罚)
这边的话题似乎有点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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