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imilian (涉事)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问题]请懂伦理道德哲学的人帮帮忙....谢谢
时间Thu Mar 31 15:20:28 2005
※ 引述《gofree4590 ([email protected])》之铭言:
: : 关於这一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 : 第一、道德判断的客观性不必然要求普遍主义的客观性,而所谓普遍主义的
: : 客观性是意谓着存在有普遍有效的客观价值标准。但是如果从成规主义的观
: : 点来说,即便不存在有普遍有效的客观价值标准,我们仍旧可以在特定社群
: : 之中作出有客观意义的道德判断。而当你举例不能引用得公开杀人之地域道
: : 德观来证立自己的行为时,你正好承认了其实是存在着有成规意义的客观性
: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这份普遍意志所形成的客观性的存在,而我否认的是它的正当性.
: 我再重复一次,我否认的是它的正当性.
: 再来一次,
: 我否认他的正当性.
那看来是我误会你了,也可能会继续误会下去,不过我还是就我目前所理解的,
先作一些回覆。
第一,所以你是承认道德判断是有客观性可言,只是你不认为任何可以作为此一
客观性基础的标准有正当性可言。如此,无论如何,你是不会承认任何道德判断
的主张,纵使是客观的,但不可能会是正当的;而惟有自己的道德判断对於自己
才是有意义的,因为自己才是重要的,也因为惟有自己所作的判断对於自己才是
正当的。
第二,就第一点的理解,可以有以下两点指教。首先,既然惟有自己所作的判断
才是正当的,并且其它企图提供评断的标准都是不正当的,那麽当你与别人进行
道德争论的时候,你就不是在争谁对谁错,你只是单纯的在表达自己的意志,并
且尽可能贯彻自己的意志。简言之,对你而言没有所谓道德争论,只有权力意志
的冲突。其次,然而这样的说法存在有一种吊诡,从而你根本无从以此为基础去
否认客观标准的正当性。其理由在於,既然你都认为道德判断的任何标准都是不
正当的,那麽你如何认为你所提供的标准〔惟有自己所作的判断才是正当的〕是
正当的。简言之,一个诚实地自行其是的人不是一个参与社会生活的人。
: : 。第二、成规主义的客观性会招致一项严重,而在我看来也是正当的批判,
: : 亦即成规主义是否预设了存在即是合理的。换言之,我们显然不会认为,凡
: : 是既存的道德观念便是正确的道德观念,更何况,是否真如成规主义所言确
: : 实存在有清楚的约定成俗的道德规则其实是有疑问的。毕竟,即便是在一个
: : 特定社群之中,我们也经常争执着道德问题,孰是孰非。第三、因此,我基
: 你这段花了142个字,
: 在说明我前几篇就一直重复说着的东西,即是我否认它的正当性.
: 我要说的是,如果哲学讨论所需的时间和程序需要这麽冗长和龟速,
: 那麽是不是还有继续的必要?
所以如此是有理由的,因为我的思绪没有办法跳跃的迅速而且精确,只好透过冗
长的语言表述来一方面让自己思虑清晰,另一方面尽量让讨论可以有效的进行,
这样也可以透过别人的批判指教来激刺自己的再思考。
: : 本上是认为,一个朴素的成规主义是无法成立的,但是却无碍一个後设意义
: : 的成规主义是可能成立的。後者的成立可能性基本上是在於,透过一批後设
: : 意义的论证管制规则所设立的制度来支持建立在合理可接受意义下的道德判
: : 断之客观性。这种论点,其实也就是一种共识理论,只是这种共识的达成不
: : 是如单纯的成规主义是建立在事实条件之上,而是建立在事实条件、程序条
: : 件以及实质价值的相互支持之上。简单地来说,是在放弃了来自来外在客观
: : 普遍价值之对应观,以及个人的道德自律观以後,尝试为道德判断之客观可
: : 能性所提出来的理论尝试,其理论的根本意义在於思考,现代社会之秩序如
: : 何可能。当然这种理论尝试不是不能质疑的,不过在实践问题的现实急迫性
: : 下,这无疑是一个尽可能合理的方案,而其中透过制度的建立来中介个人的
: : 意志以形成客观的意见,正是为了避免单纯以多数人之意志作用来否定少数
: : 人之意见。至於是否成功,目前一个最广褒的理论尝试,可以参考Habermas
: 第一-你不觉得你的论点依然是执着於体系架构里吗?你试图用一种看似合理的方式
: 来支持用新的压迫来取代旧的压迫.而学习哲学最重要的就是会了解到每个人不同
: 的独特性,我们会发现人类的特点在於对所有施加於身上的体系架构的不适应.如果
: 我们从历史的眼光来着手,会发现所有体制的变动是从来不曾间断和停止过的.
: 不论是从政治,经济,或道德.光是举道德为例子,一直以来,不论是道德或是体
: 现於实质效益的法律,它们都不断变动.道德的紧箍性越来越薄弱,这证明人类对
: 它的反弹越来愈明显.而这就是对体制反弹的证据.
压迫确实是一个问题,所以企图为想参与社会生活的人们找到一个尽可能不压迫
的哲学家们才会费力地作出各种尽可能理性的理论尝试。这种在理性主义的传统
底下,一直表现为自律与他律之间的摆荡,而在此脉络之下的政治哲学一直很强
调,自我统治如何可能?我先前也略略提到,在黑格尔以前自然法一向是人们如
何经营社会与政治生活的重要指引,在这个阶段个人并非那麽清楚被意识到;到
了康德以後,个体成为重要的,实践理性就成了个人如何行动的规范来源,康德
是在实践理性的意义下谈论个人的自律,也是就个人的道德自主。不过由个人道
德自主出发而来证立一个政治生活的秩序,一直存在一个紧张关系,也就是民主
原则与道德自主之间的冲突,换句话说,多数人的意志与个人的意志之间的紧张
作用。因此如何将个人道德,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多元化的道德观念与生活方式的
条件下,与民主原则作一个调和,就成了一个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就是民
主统治的正当性问题,Habermas走的解决路径,是放弃了直接由实践理性这种个
人主体为基础的证立方案,改而利用由正当建制化的沟通网络来证民主统治的正
当性,而个人在其中主要是以法的言说主体的身份来参与这个沟通网络,并在言
说原则下,不断透过沟通网络来更新人民的意志表达,而不像传统方案一样,人
民在最初意志表达以後便隐身幕後。简言之,Habermas是想透过主体际的沟通理
性来证立一个正当统治体制,也就是一个自我统治的体制,在他看来就是一个实
现了程序法典范的民主法治国家。
当然,上述理论脉络,是在理性主义的传统底下发展的,尽管进行了对理性、实
践理性的批判,从而摆脱了个人的主体性,而转入了沟通的互为主体性,但终究
还是不脱整个大的脉络,而强调了沟通的理性。你可以对根本地进行对理性的质
疑,也可以像傅柯一样主张理性就是折磨;不过你总还是要去想,如果人想要续
续生活在一起,总是要有一些条件,而人想要好好的生活在一起,又必须要追求
甚麽样的条件,这些问题都是如果一个认真面对一种与他人一起的生活时无法回
避的问题。
: 第二-而你所谓的思考新的後设
: 意义下的普遍共识事实上只是另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压迫方式.如果我要你提出你如
: 何用你的新的共识来解救那些被道德紧箍而不知争取合理,平等生存方式的被压迫阶
: 级,你在此时就会答不出话来了.因为你的共识必须建立在压迫者跟被压迫者共同的
: 意志上,在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你的新共识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压迫,或只是自欺欺人的
: 谎言.道德在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之间最大的效应就在这里,它也是共识下的产物.而你
: 所谓建立在事实条件,程序条件以及实质价值的言论完全无异於痴人说梦,因为所谓
: 的道德它是奠基於生产方式之上,而你所谓的三个条件根本无法瓦解造成压迫者与被
: 压迫者这两个差距的主因.总而言之,你说了一堆让你的理论走回原点的废话.
当然你可以主张压迫永远不会消失,我也同意这个主张有它一定的道理,不过我
有我认为它有道理的想法,也许你也有,如果你愿意说说看的话。
: 然後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打了很多的字,但讨论依然无效.
我自己并不认为讨论是无效的,至少我在过程里头,花了时间思考,也有自己的
暂时结论,在这个意义上我就觉得讨论有让我获益,从而是有效的。
: 讨论哲学要的就是结果,
: 就算得出的最终答案是看似不可能达成的结论,那我们也可以因此感到欣慰,
: 因为所有现存体系在过去也都常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幻想.
: 但我们依然要求得解决方案~
: 我们要的是能解决现下发生的矛盾跟眼前所见的急迫的结论.
哲学不见得就是实践问题,实践问题也不尽然都是在有限时间与资源的情境下才
会进行讨论。有限时间与资源情境下的实践问题确实如你所言,经常需要一个解
决方案,尽管我们常常认为它可能还不够合理,对它还不够满意。但是其它情境
的实践问题,比譬日常讨论或是学术讨论,反而不那麽注重结论的产生,其中的
思考过程与价值反省可能还是更重要的经历。至於理论问题,就更不待言,能够
仓促下结论可能反而是个不哲学的态度。
: 而不是花了一大圈又走回头路.
: 如果结论就是走回原来的路,然後大家还狂推你的文章,
: 如果这就是讨论哲学,那麽我们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我原来看到你的推文,你既然不想讨论,我也就不多说甚麽,毕竟讨论是两个人
的事。至於别人的推文,对於你而言,有甚麽特别意义吗?
: 我之所以一直不想说太多,就是因为
: 我知道长篇大论的字里行间里隐藏的意义通常都是在嘲笑读者正在读些空泛无用的废话.
: : 的事实性与效力(Faktizitat und Geltung;台湾翻成事实与格式之间是有
: : 点莫名其妙,而大陆则是翻作事实与规范之间比较合乎我们一般的语言使用
: : 习惯。不过因为台湾版的只是利用简繁转换,所以译笔其实是一样的,只是
: : 台湾版书名就不关原译者的事罗)。
: : 有一点必须说明,因为经过了制度的中介,其实已经不可能只是道德判断的
: : 问题,而事实上,道德价值也只能作为支持最终的判断的一个可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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