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脚尖的亲吻)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申诉] PttLifeLaw 不当劣文
时间Sat Apr 6 13:40:32 2013
判决主文:
1. 劣退撤销,但申诉人已自行解除,本部不予处理。
2. 水桶部分维持原决定。
3. 请板主於板规中明定何种违规行为将处以劣退。
判决理由:
1. 本板认定,申诉人转载之信件,板主所称之"你工作被欺负是/
你工作内容不是/板友不需要帮你工作",并非在挑衅申诉人,
其乃在说明生活法律板的发文标准。意即,於生活法律板,
发文者在工作上被欺负可以发文发问,但发文者工作上所需的
法律知识并不可以於生活法律板的发文,并不属该板发文范围。
此信件并无挑衅嫌疑。
2. 生活法律板为本部所开设之看板,与过去本站之法律顾问"生活智库"
合作,推广"平民化法律",此参考该板置底文
#19K7By9d 可得知。
申诉人以其工作内容所需,发问提出疑问,并不符合该板宗旨。板主
依其站规所赋予之看板文章管理权、水桶处份权予以删文、水桶三个月,
并未失当。生活法律板并不能沦为各公司之免费法律顾问,此部分,
本部必须协助板主,於发文时便予防止,以免学术网路资源遭滥用。
此并非申诉人引教育部国语辞典对於"生活"之解释,便得以自由
刊登文章,而予免罚。并予说明。
3. 劣退为本站板主拥有权力中,较为强大者。此将使一使用者於某一看板
之违规行为,影响其於其他看板之发文权力,有"连坐"之性质。此权力应
妥慎使用,必於重大违规时方予设定,并在有明确板规设立标准时较为适当。
此於本站所有看板皆然,故本站板务站长曾於SYSOP板发表公告"劣文新规范"
中提及"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
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
查本案中,板主处分之依据应为 PttLifeLaw 板置底公告:
11.有关於
非生活法律问题、他版事务纷争、滥用公告、张贴广告、脏话、不雅话语(包括
但不限於猥亵、诅咒、骂人话语),政治文、违反PTT站规以及违反板规或经警告後仍
再次不听劝之文章,经版主审视过依情节轻重会给予警告、删文、水桶、劣文等处分。
其中"非关生活法律"问题,范围过於宽泛,若搭配"依情节轻重",亦不详细,
板主所称"此为商业法律文",非"生活法律文",故劣退申诉人。误"商业法律文"
为"生活法律文"恶性情节是否重大?是否即需以劣退处分之?本板难以认同板主
目前之标准。若板主将此板规中说明何种非生活法律问题发表将遭劣退,将对
较能保护使用者之权利,故应解除劣退处分,并请板主於板规中增加劣退标准之
陈述。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或写信给法务站长,
站长将亲自审查处理。
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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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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