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max (面临更大的挑战)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检举ilove7388 於签名档盗用他人无名
时间Sat Jul 19 17:10:36 2008
判决主文:
每个人的确都有注册帐号之自由,且由证据文中之文意判断,这件案件并无任何违
规事项发生。首先,法务认为盗用ID部分不成立。这部分证据文中之发文者之表意应该
算够清楚了。而检举的诉求,盗用他人无名连结企图影响他人产生误解。这个部分法务
认为我们没有权力去作限制。只希望无名的主人能在其网志中明显表态,就如证据文中
之文章一般,表达有人恶意模仿其惯用ID之事实。
人人都有言论自由,除非其言论或行为造成他人确实之损害,产生相关民、刑事案
件,否则皆应受到宪法最大的保障。
实习法务 alanmax 20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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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ainfighter: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7/31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