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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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专文] 警察保护「艋舺」兄弟 YouTube怎敢造次
时间Fri Feb 19 17:46:07 2010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235971
【文/章忠信】
春节前数日,国片「艋舺」票房破亿,YouTube上的盗版也猖獗,经过新闻局分别与
YouTube美国总部及其母公司Google的台湾分公司联系下,盗版在除夕前被撤下。智慧财
产权警察大队也已成立专案小组,特别在春节期间全面查缉盗版,保障「艋舺」的票房利
益。
网路一直是盗版流窜成本最低的管道,类似像YouTube的网路分享平台,也常是盗版最常
出现的地方。分享平台原本只是提供一个自由的园地,让网友将自己的创作,或是年代久
远,已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放上平台,和全球所有网友分享。但若是未经授权,将
他人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创作放到平台上,对於着作权人将造成重大损害。
依着作权法的规定,将影片放上网路,涉及重制权的行为,进一步供人浏览,则是公开传
输权的行为,这些都应该获得着作权人的授权。未经授权而将影片放到网路分享平台的人
,要自负侵害着作权的法律责任,但提供网路分享平台的人,又该负甚麽责任,一直是争
议的所在。
在过去,网路分享平台业者主张,他们像是房东,只提供空间给房客,充其量只是收房租
,对於房客在屋子里做甚麽事,与房租多寡无关,也不能任意检查屋里的情况,避免侵害
隐私权及言论自由。然而,网路的隐匿性与扩散性,让着作权人在主张着作权时充满困难
,若没有网路分享平台业者的配合,几乎不可能。
网路分享平台业者经网路使用者的申请而提供服务,因网路使用者提供的内容收取订费,
或是依点阅率向广告商收取钜额广告费,实在不能置身事外。网路分享平台业者常因少部
分非法使用者的侵权行为,单独或与侵害者一起成为被告,影响网路正常经营,并对合法
使用者造成困扰。
为了适当解决这些争议,着作权法在98年5月修正,增订「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
由」专章,为网路服务提供者建立一项「通知/取下(notice & take down)」的「安全港
(Safe Harbor)」制度,只要网路服务提供者经着作权人通知有侵害情事,配合将该侵害
资料取下,就可以免除侵害责任。
虽然这套制度只是提供网路服务提供者自由的选项,没有强迫网路服务提供者一定要配合
着作权人,纵使网路服务提供者没有配合,也不一定就会有事,还是要在个案中由法院决
定其法律责任,但网路服务提供者在没有太大的争议情形下,一般都会愿意配合采取必要
的删除或阻绝动作,遏止盗版继续横行。
纽承泽导演的「艋舺」,以本土江湖兄弟情为主轴,正准备在新春期间力拚票房,如今遇
到网路盗版,必须采取立即有效的作为。新闻局基於对於国片的支持,谘询着作权专责机
关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着作权法意见,协助着作权人对YouTube美国总部及其台湾Google
发出通知。由於是刚上档的强片,电影公司没有理由将整部影片放在网路上供人自由欣赏
,任人皆知YouTube上的「艋舺」肯定是盗版,YouTube毫无争议地就将这些盗版删除,立
刻解决网路盗版的问题。接下来,实际负责取缔着作权侵害的保二总队保护智慧财产权警
察大队,也成立专案小组,将持续扫荡夜市及网路盗版,确保「艋舺」的新春票房不受盗
版影响。
保护着作权不是只保护外国人的着作权,而是一视同仁地保护所有人的着作权。
YouTube不是对「艋舺」兄弟特别好,而是因为电影公司依着作权法采取必要行动,发出
有侵权事实的通知。也是因为电影公司的积极作为,才促使保护智慧财产权警察大队的全
力投入。了解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遇到侵害能积极主张权利,这是YouTube将「艋舺」
盗版档案删除,保智大队持续扫荡盗版「艋舺」过程中,大家亲自见证如何保障着作权的
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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