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J1 ] J1-212(e)相关问题
时间Mon Jul 17 23:26:17 2017
※ 引述《colu88 ()》之铭言:
: 已爬过文得知如果拿公费出国
: 办J1大多会受212(e)条款有返国两年的限制,
: 不过也有看到一些文章说签证面试时拿家人的财力证明然後回答family funded,
: 结果subject to 212(e)那就没被官员打勾的,
: 想请问版上有人也是拿台湾政府奖学金出国办J1,然後不用受限於212(e)的吗,
基本上不可能,给立法院发现教育部会被钉到飞高高。
: 是不是只要不主动提交奖学金证明~
: 用自己存款当财力证明就有比较高的机率可以避免(?)
天真,你自费干麻不办 F-1就好? AIT签证官又不是傻瓜,看到 DS-2019不会仔
细留意到底是哪个计画过去的。
: (不过我已经把奖学金证明给学校办ds2019了啊啊啊QQ
: 我想寄信请他帮我删掉改用存款证明QAQ)
: btw
: 明明有拿奖学金却回答family funded算没有照实回答吗?这样真的是可以的吗XD
当然是不行,这是说谎,不要占别人便宜,就这样。你拿 J-1,有 212(e) ,可
以在学程後选择申请 I-612豁免该项义务,此时才可以用自己的资金赔给政府,
换取政府出俱「无反对意见书」,豁免才有可能成功。
又或是你学成後,在美国百大企业任职或是百大名校做研究员,也可以申请延缓
履行该项义务。
: 看到很多网友都这样回答然後成功的
: 先谢谢大家帮助感到很慌乱的我解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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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lu88: 谢谢c大回覆,那我大概了解了 07/17 23:42
2F:→ colu88: 本来想说请补助单位在证明上注明无返国义务~说不定能避开 07/17 23:47
3F:推 boblu: 原po有在前文推文说是没有回国义务的奖学金 07/18 00:19
4F:→ boblu: 这种状况 之後申请豁免非常单纯 不怎麽需要担心 07/18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