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ctazi (nactazi)
看板VISA
标题[欧洲][丹麦] 同居两年的证明
时间Sun Apr 30 19:30:05 2017
各位好,我目前因伴侣拿到丹麦工作签,我也欲以伴侣签证(accompany family memeber)
底下的同居伴侣(cohabiting partner)一同前往,申请时要出示同居两年证明,
网站列出以下文件例如:租约、保险单、费用帐单...等
只要有我们两人共同名字在上面的。
我们也只能提供租约,
但是同居的地方是租的,去信过丹麦移民局他们的回答跟网站上一模一样没回答我的问题
台湾方的经办处也只说她们不清楚叫我写信问移民局,
房东没缴租赁所得税所以也不愿意跟我去法院把租赁契约公证...
现在很苦恼,不晓得还有哪些办法可以证明,想请问有无遇过同样问题的人,
有无经验可以参考,先谢过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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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1.65.22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493551808.A.7C1.html
1F:推 gottsuan: 帮房东缴税让他开证明给你 05/01 09:06
谢谢提供意见,还是想知道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 编辑: nactazi (140.114.81.53), 05/01/2017 13:21:41
3F:→ ook: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办结婚罗,这样就不需要什麽同居证明了 05/02 00:19
4F:→ ahyang: 一般而言,帐单、银行对帐单,两人同地址,同时期,名字 05/03 17:35
5F:→ ahyang: 不一定要在同一份文件上 05/03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