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uco (I'm feeling lucky)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 OPT, H1, and H4问题
时间Fri Mar 2 23:00:04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铭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铭言:
: 我不这麽认为。原因说明如下:
: OPT时办H1,律师其实是办了两个手续: I-539和I-129
: 前者是境内转换身份申请,後者是短期工作申请书 (H1)
先谢谢cchris大大的指正,厘清了不少问题
不过我有个问题,我跟原作的情况有点类似又不是太类似
我当年办H1时,也是在OPT期间,但是我的律师并没有要我在I-539上面签名
最後给我签名的文件也没有I-539,是不是代表可以只单独办理I-129
手边有一份自办H1的Kit文件,内文也没有提到申请H1时关於I-539
只有在办理H4时才有提到I-539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_best&MsgID=895
这个自办的例子,也没有递交539
是不是说明单独递交H1并不需要I-539
※ 编辑: miluco 来自: 70.60.221.66 (03/02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