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desp (ferd)
看板VISA
标题Re: 护照效期一定要在半年内吗
时间Tue Nov 1 14:22:48 2005
※ 引述《vagueterror (好想再去日本喔!)》之铭言:
: 我的护照到2006.05.20到期
: 可是我今年11.20-12.03出国
: 旅行社跟我说,护照必须效期到2006.05.31,所以我要再办一本
: 但我刚刚去申请役男出国申请,网路的
: 电脑跟我说我通过了,而且在2005.12.31可多次出国
: 後来想想如果我是051203回国,那理论上护照是要到2006.05.03
: 所以我可以不用再办一本护照
: 那...我应该怎麽办呢?
: 谢谢大家回答
我分享一下我的情况
我是去年20040619出发前往温哥华
我的护照到20041221
旅行社是有跟我提一下半年效期 但是我没有办新的
我回来是20040704 也就是说 过了半年期限了
不过一点问题都没有 海关章一盖我就轻松入境了
所以我个人是觉得不用办吧
给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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