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samwang (南无阿弥陀佛)
看板Urban_Plan
标题[发问] 合建合约内,请银行当保人?
时间Fri Feb 27 17:07:31 2026
根据我的下方文章的疑问
https://reurl.cc/xKYGg4
我有新的想法,
因为Youtube的新闻有报导,
合建契约书内有同业担保,仍成为烂尾楼
https://reurl.cc/k84ZX9
看到以下影片:
https://reurl.cc/8br3qb
根据内容讲述,
对消费者来讲的最高保障机制
『价金反还』(影片7分50秒)。
但是...
我是地主的话,
没有交付任何的价金,
所以好像也不适用。
我有一个想法,
『请建商找到银行作为保人』
请问实际上可行吗?
有实务上银行愿意作保人吗?
譬如说:
A向银行借钱1,000万台币,
银行认定A的抵押物件价值太低,
就会请A的朋友B来作为保人,
如果A破产,
B就必须全权负责偿还A的所有剩余债务。
我的想法是,
01.因为想合建的新建设公司,不是上市公司,
所以风险相对高。
02.只有银行不会倒,所以请银行当履约保证的保人。
03.请新建商在合约内详细记载,如果遇到旧建商起诉地主时,
新建商会全权且支付所有的费用,
且不会造成地主任何出庭困扰,出钱困扰,出席困扰,
如有发生出庭或出席,请新建商必须支付地主NTD:3,000元/8小时内。
-->请问这段话要怎样写成文字记载於合约书。
PS.
11.新建商的协理很诚恳的告诉我:
『历史的共业,就让我们一起承担吧。』
12.
结果拿到合约样本,合约内容我自己解读如下:
『如果旧建商起诉地主的情况发生,
新建商负责请律师,地主负责出钱』
13.
我问新建设公司的襄理,
请问合约内容已经是最优条件了吗?
襄理回答:
『是的,已经是最优。如果地主有疑惑可以申请释疑』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Urban_Plan/M.1772183256.A.C32.html
ChatGTP(建议条文范本)
第○条 诉讼责任及费用负担约定
一、如因旧建商就本案土地或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对地主提起诉讼、声请保全程序、假处分
、假扣押、仲裁或任何司法、行政程序时,新建商应负完全处理责任,并应全权代表地主
处理相关事宜。
二、前项情形所生之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师费、裁判费、监定费、执行费、保全费
用、和解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相关支出,概由新建商全额负担,与地主无涉。
三、新建商应确保地主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金钱支出或程序上之不利益,并不得使
地主因此受有出庭、出席或其他程序参与之困扰。
四、如因法律规定或法院要求,地主仍须亲自出庭、出席或配合相关程序者,新建商应另
行给付地主补偿金,每次以八小时内为计算单位,给付新台币参仟元整(NTD 3,000元)
;逾八小时者,以比例另行计算。前开补偿金应於地主出庭或出席当日或最迟三日内给付
完毕。
五、新建商违反本条约定,致地主受有损害者,应负完全赔偿责任。
======================================
AI 摘要
地主与建商合建时可以要求履约保证,但通常不是针对消费者预售屋的「价金返还保证」
,而是要求建商提供「履约保证金」、「连带保证人」或采取「土地信托」机制。这类约
定能保障建商资金中断导致「烂尾」时,地主不致血本无归。
::中华民国建筑经理商业同业公会::
以下是地主在合建时保障自身权益的具体建议:
要求建商提供保证金: 在契约中要求建商开工前提供合理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建商
无法完成建筑时的赔偿。
信托登记机制: 将土地或建造执照「信托」於金融机构或专业第三人名下,避免建商将
土地擅自融资或一地二卖。
明确违约赔偿条款: 详列申请建照、开工、完工及交屋的明确期限,若建商迟延或未依
约执行,地主可终止契约并要求赔偿。
寻求专业协助: 合建契约复杂,建议签约前寻求律师审阅,并最好透过公证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
::中华民国建筑经理商业同业公会::
总结来说,虽然合建不是卖方市场,但地主完全有权利在合约中要求建商提出上述保障措
施,以避免风险。
政理法律事务所
※ 编辑: newsamwang (103.126.253.58 台湾), 02/27/2026 19:15:36
AI 摘要
合建契约公证费用是依据契约的「标的价额」(通常为预计兴建房屋的总价值或公告土地
现值)对照「公证费用标准表」计算,约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并非固定费用。若合建
契约中包含「迳受强制执行」条款,公证费会加收二分之一(最高加收5,000元)。
※ 编辑: newsamwang (103.126.253.58 台湾), 02/27/2026 1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