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samwang (阿弥陀佛呢~~~~)
看板Urban_Plan
标题Re: [发问] 原都更建商,寻找建商合作?
时间Fri Oct 7 14:01:48 2022
2022年10月07日更新
https://imgur.com/FlyhRKp
都市更新处驳回 原建商的事业计画。
我打了三通电话:
01.和新建设_郑o淙_0918-2xx-xxx
得到回答如下:
--> 郑总经理任职别间公司,
合建计画有心无力。
但整个事业计画只有郑总经理知道。
02.都市发展处_王鸿轩 承办人_02-2781-5696 转 3064
得到回答如下:
--> 改建计画一切『归零』,
但还是有 诉愿期 需要等待。
03.朱文熙建筑师事务所_朱先生_02-8911-1290
得到回答如下:
--> 2022.09.28 都市更新处的会议,
接电话的 朱先生 也有参加,
但事务所只规划建筑,
(中间朱先生不厌其烦的分享很多经验)(谢谢朱先生)
後续,
仍须以 住户 对 建商的合约为准。
请问 地主 vs 和新建设 的合约算 解除了吗?
======以下是 上一篇文章 的内容==============
: 地点:台北市万华区
: 更新案件进度详细资料
: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1
: https://gis.uro.taipei/r_progress_detail.aspx?case_id=10410302
: 前提说明:
: 11. 和新建设从 2008/10/30 划定。
: 官方网站
: https://hhcom.com.tw/
: 财政部税务入口网
: https://imgur.com/7FrUv5b
: 经济部商业司
: 商工登记公示资料查询服务
: https://imgur.com/xNwJoWc
: 12. 合约内容无双方合约截止日期。
: 13. 2021年开始,由 住户 自行发起换建商计画。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59.117.87.18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Urban_Plan/M.1665122510.A.7CD.html
1F:推 alenhuang: 都更处的意思就是建商没把事情办好 10/25 09:40
2F:→ alenhuang: 所以驳回申请 10/25 09:40
3F:→ alenhuang: 现在等看你们建商要不要诉愿救济 10/25 09:40
4F:→ alenhuang: 推翻这个决定 10/25 09:40
--> 谢谢 alenhuang大大的回答。
建商已经 实施 诉愿救济。
2023.01.01补充後续进度
21.
我在 2023.01.03 晚间 PM 19:00,
打电话给 和新建设_郑o淙_0918-2xx-xxx,
郑o淙表示:
21-a.
他现在已经离开和新建设。
21-b.
目前担任 传x玺公司 总经理。
21-c.
和新建设已经在30日内提起诉愿。
21.d.
如果诉愿败诉,
和新建设将启动行政诉讼。
22.
我在 2023.01.04 下午 16:00,
打电话给
都市发展处_王鸿轩 承办人_02-2781-5696 转 3064,
承办人表示:
22-a.
都发处 确定已经驳回和新建设的申请案。
22-b.
和新建设 也确定已经提交 诉愿书 送达 内政部。
22-c.
地主 与 和新建设的合约是否失效?<--不知道。
23.
我在 2023.01.04 下午 16:30,
打电话给 内政部
地址:100218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
总机:1996 内政服务热线;(02)8195-8151
透过总机转 内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
( 分机很神秘,不可以告知 @.@ )
https://aarc.moi.gov.tw/Case
电话那头是一位约50岁男性的声音,
50岁男性表示:
23-a.
诉愿者本人才可以查询相关资料。
包含 诉愿是否送达、诉愿进度、诉愿结果。
23-b.
法律规定一般诉愿审议时间为
3+2个月内,必须审议完毕。
23-c.
内政部诉愿审议委员会
只处理层级『府』以上的『函』。
24.
根据 地主S小姐 单方面的说法:
24-a.
都发处驳回和新建设的计画书後,
地主与和新建设的合约自动失效。
24-b.
台北市某议员也同意 24-a 的理论。
24-c.
(地主)发起人的朋友(律师)也同意 24-a 的理论。
24-d.
(地主)发起人的朋友(政府官员)也同意 24-a 的理论。
24-e.
所以,从现在开始,
我可以放心与其他建商签约。
24-f.
和新建设的容积率算错,
理论上只有 300%的容积率,
和新却算成 600%的容积率。
--> 这点我相当质疑,
因为有送件到 都更处 作审议的动作,
怎麽可能 都更处 没发现?
24-g.
xxxx建设本来欠 (地主)原发起人 W先生 300万元,
期间xxxx建设还了 100万元,
目前尚欠 W先生 200万元。
--> 这点,我怎麽都觉得奇怪,
建商都没拆屋,
建商就欠了W先生 300万元?
31.
我个人的 观点 如下:
31-a.
我与和新建设的合约感觉比较像『结婚证书』,
一张没有落日条款的结婚证书。
31-b.( 边讲实例、边举例 )
和新建设承诺帮地主实施都更,(另一方承诺婚後会取得硕士学位)
就算和新建设都更计画被驳回,(婚後另一方没有取得博士学位,并且被退学)
和新建设 vs 地主 的万年合约仍属有效。 (结婚证书仍属有效)
32.
我个人的 问题 如下:
32-a.
请问在 2023年01月15日 新建商的发表会上,
我适合提出诸多质疑吗?质疑的内容应该包含哪些?
32-b.
新建商必须『100%承担 和新建设对地主求偿』的责任,
为避免新建商倒闭,必须有第三方连带作为保证人,
保证人必须连同负起100%赔偿的责任,
并且记载於 合约书。
32-c.
请问新建商 地主有多少人?
32-d.
请问新建商 预计几年内完成100%签约?
32-e.
请问新建商 口头同意率,有几%?
实际签字同意率,有几%?
32-f.
新建商必须详载『落日条款』,
譬如:
0~2年内未达成『住户整合95%(含)以上』,
合约自动失效。
2~4年内未达成『旧有建筑 95%(含)以上拆除作业』,
合约自动失效。
4~6年内未达成『台北市都更处审议全部作业』,
合约自动失效。
32-g.
新建商且必须支付地主『承诺保证金』,
新台币 1,000 / 月,
并且按年为单位提前支付,
日後完工交屋时,
可折抵购屋款。
譬如:
2023年01月15日签约,
(当月不计算)
则新建商必须在 2023.02.28前,
将款项 新台币 11,000 汇入地主指定帐户,
否则合约自动失效。
2024年01月31日前,
新建商必须汇入 新台币 12,000 汇入地主指定帐户,
否则合约自动失效。
-->
这点我自己有点心虚,
因为应该比照 持有土地坪数,
作为 承诺保证金 的支付标准。
※ 编辑: newsamwang (159.117.87.180 台湾), 01/04/2023 19: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