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s (邀棋前请先知会)
看板Urban_Plan
标题Re: [讨论] 聊聊文林苑
时间Fri Apr 20 21:24:31 2012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我并没有兴趣陪你放风筝,原则上这篇是最後一篇。
你的原始论点认为台湾的土地改革导致相关致使人民权益受损的缺陷制
度,诸如土地徵收、都市更新、特定产业的租税优惠,然而自始自终你并未
就所谓土地改革与相关政策诸如土地徵收、都市更新、租税优惠做直接连结,
甚至也未见相关文献支持你的论述。这下面我就分成三段论述指出你的问题:
一、土地改革定义错误;二、土地公有精神定义错误;三、对现土地政策理
解不足。
先谈谈土地改革。目前你仍未就『土地改革』作定义。你google了补习
班的教材试图为『土地改革』定义,然而你所引用的竟是『土地政策』,
『
土地改革』与『土地政策』两词本质上并不相同,是以其後论述自然失其着
力点。台湾并不是没有真正的土地改革,但我想你目前还不知道是什麽,我
也没兴趣看你跳针跳半年後终於弄懂,以过去对你不求甚解的治学态度,我
想这个『半年』的断言应该不至於估太长。
再来谈谈所谓土地公有制度。
你所列举的平均地权政策、涨价归公,事
实上所牵涉的概念是『所有权社会化』,而非你所宣称的『土地公有精神』,
否则任何人都据以宣称全世界都是土地公有制度。你一定相当不服气,但事
实是如此--即便是主张涨价归公的一个极端 Henry George,其手段仍然是
立基於土地私有制,仅是以涨价归公手段,税去地主之『社会增值』,将『
睡梦中的财富』还诸於社会。
第三点谈谈现有土地政策。你所批评的国家划定工业区与给予特定产业
租税优惠等政策,其正当性已在宪法§145III与宪法增修条文§10I之中所阐
述--
扶植产业、发展经济本来即是国家的基本职责,即便是在美国,也是
如此解释。农地变更编定为工业利用或有可能造成农民失业(但我想太多无
知者总爱夸大,以为农田都有在经营,忽略农业衰颓的事实),但国民生产
事业终究较一级产业更具人力资本密集特性,更能造成多数人受益,才有所
谓的发展工业、促进贸易等新自由经济政策诞生。至於你所批判的图利特定
人,虽有推论,但眼界狭隘而无法尽观全貌。大家都爱 Kelo v. New London
案,我就举其中的一段论述:「
促进经济发展传统上即属政府所以存在的功能之一,无法
与过去法院所支持的其他公共目的类型区分。政府在实现
公共目的的过程中,通常会创造出对私人有利之效果,而
馍糊了传统「公用」与「私用」概念的界限,但这是政府
在发挥其功能的过程中,所难以避免的。」
公用私用界线本就模糊,公共利益亦可被称为多数人利益的集合,
因此若因
少部分人受到图利,便认为非属公共利益,一来忽略私益为公益的组成元件,
二来忽略公益及私益的模糊难分特性,论述纵深显有不足。进一步举例表示,
任何的国宅都属於公有土地供特定人使用,其本质上亦同於你所批判的,为
何你却忽略国宅的讨论?另外你本身具残障身分,拥有就学教育上的补助,
亦属国家资源供特定人使用,为何你不以身作则将国家资源返还国家,却在
这批判国家不应扶助特定目的人士?这岂不怪哉?
以上针对土地政策的部份大概谈完了,以下再针对报导中的德国现况作
补充:
一、德国的租屋现况与无壳蜗牛;二、德国的总量控制政策;三、德
国的税制。
首先就德国的租屋现况讨论。
『年轻人中更有77%是无壳蜗牛』、『德
国人首次购屋的年龄高达42岁,更比台北人晚了3年,』这两句话只告诉了我
德国人比台湾人更买不起房子,我觉得德国人很可怜......
再来就德国的总量控制政策讨论。
一来,你可能不知道台湾的住屋供给
远比需求量高太多了,以致於就住宅自有率和空屋率的对照下,可发现台湾
实在太多房子了;二来,你可能不清楚台湾的房市资讯透明化其实满好的,
你可能很难找到除了港星以外,如台湾政府将不动产交易个案之价格公示在
网路上的国家。也请其他人别举 Zilow 之类的私部门网站了,那是私部
门网站,跟台湾的永庆、信义根本毫无差别。
第三讲讲德国的不动产税制。
德国针对不动产的资本利得税与契税实证
上并无法发挥平抑房价的功能,德国的反哄抬法就其字面看来也是个空壳子。
德国针对不动产交易的资本利得税的性质是个人所得税,亦即有所得就课税,
并没有特别针对土地投机课税的意味,全世界有就土地增值额外课税的国家,
说实在的应该五个差不多了(我只记得韩澳纽台);契税就更别提了,本质
上就不是个课投机的税,虽然也有法界学者很可怜的认为这东西有课投机意
味,只能笑他租税学理认知不足,呵呵。德国的反哄抬法,笑果可能还比台
湾的奢侈税大,奢侈税只要短期移转就会被课,只能隐匿申报,反哄抬法却
是针对定价超过市价一定比例才能课增,遇到市场齐涨时根本搞笑,更别提
即便房市不齐涨,估价实务极难证明该交易有哄抬价格情事(卖高高可能是
哄抬,但也可能是该地价格确实飙涨,我并没有听过估价或房价的研究中谈
论到如何区分真涨假涨。)无论就契税、资本利得税、反哄抬法观之,我并
没有看到任何足以论证德国的不动产税制具有能够平抑房价的政策精神,宣
称德国很『照顾』房市,我想这显然太鲁莽而不究其理。讲更深刻的,学理
上被认为对平抑房价较有功能的税,事实上并不是以上所谈论的税目,而是
地价税。不过德国不动产的 assessed value 好像也不高,不知道德国人是
怎麽用税平抑房价?说不定德国人是把税率订成 100,000,000% 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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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43.208
※ 编辑: dans 来自: 140.119.143.208 (04/20 21:24)
※ 编辑: dans 来自: 140.119.143.208 (04/20 21:25)
1F:→ shihchun:"虽然也有法界学者很可怜的认为这东西有课投机意味,只 04/21 22:03
2F:→ shihchun:能笑他租税学理认知不足,呵呵。" 痾...所以你比较懂? 04/21 22:03
3F:→ shihchun:感觉自己很呛... 我只是觉得,法界学者毕竟是学法的,是 04/21 22:05
4F:→ shihchun:否应该给予尊重? 亦尊重不同看法。 04/21 22:05
不要脑残捞过界贬低台湾捧德国,基本上我都给予尊重。
别像某陈仗着自己是德国回来的鬼扯误导学生。
好笑的是自己注释标示"无法打击土地投机"的字眼,
本文却大言不惭的说德国靠契税和所得税致力打击土地投机
真是另我哭笑不得。
我还是觉得,法界的学者不要只学法,如果只想学法就别跟人谈政策。
※ 编辑: dans 来自: 140.119.143.208 (04/21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