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alar (捧读圣经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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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聊聊文林苑
时间Sat Mar 31 19:30: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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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判决要有事实因素,法官虽然是主观判案,但主观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与事
: 实证据上。证据之所在判决之所在,王家案件的判决书当中已经明白的指出,
: 根据法院的调查他家再画出都更後,没有建筑线不可能核发建照。
: 你说专业界的见解?核发建照的是公部门,法院委请调查後的答案是不可能,
: 负责的单位已经表无法核发建照,请问专业界的见解的意义在哪里?
: 专业是拿来辅助的工具,但法院判案的判决证据也都是专业作出来的
我想继续发表我不太专业的看法:
指建筑线确实是个该讨论的命题,是不是每个都更案都得假设隔壁
的地往後也是要开发(只是迟早问题),所以非得迫不及待的把这
些不能指建筑线的地纳进来?
好像其实建商是帮了王家的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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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38.123
1F:推 kashino14:台北市都更确实有规定以不能造成邻地无法更新为原则, 03/31 19:51
2F:→ kashino14:也不能造成畸零地 03/31 19:52
3F:→ kashino14:从规定来看,把王家划进范围没有不合理 03/31 19:55
4F:→ kashino14:但未考量王家坚决不参与都更的意愿是建商的错 03/31 19:56
5F:推 houkoferng:王家一开始并没有坚决,那是一面之词 03/31 20:19
6F:→ houkoferng:王家儿子在ptt上呛得可爽 03/31 20:19
7F:→ innominate:我认为不管是王家还是彭家,遇到的问题都是权利变换 03/31 20:34
8F:→ innominate:权利变换与多数决的规则目前对透天跟一楼店面很不利 03/31 20:35
9F:推 dans:并没有实际证据证明王家在审议通过前坚决反对 03/31 20:42
10F:→ dans:否则何必打程序瑕疵还败诉被强拆了 03/31 20:43
11F:推 kashino14:王家在过程中没有积极表态也是造成今天局面的因素之一 04/01 09:21
12F:→ kashino14:但从现在的资讯来看,建商在审议过程中似乎也没有找王家 04/01 09:22
13F:→ kashino14:好好沟通过,所以我才觉得建商也有错 04/01 09:23
14F:推 dans:王家打的官司就是打建商并没有通知他们有程序瑕疵 04/01 11:03
15F:→ dans:高等行政法院判决 王家之词悖於生活常理及诚信原则不足采信 04/01 11:04
16F:→ dans:王家的问题并不是没有积极表态 而是故意弄成自己不知道 04/01 11:05
17F:→ dans:於是信也不收 公听会也不去 彷佛摀着耳朵说没看到公告 04/01 11:05
18F:→ dans:我和判决都不信王家不知道这件事 但总是有人信了 04/01 11:06
19F:→ ccrimson:请问临淡水线都计得划建筑线和804地号既成道路通行两点 04/03 09:42
20F:→ ccrimson:到底有无解套空间? 04/03 09:43
21F:推 artsfen:想推D大,不相信完全不知这件事,也许是因为不想拆就不去 04/03 18:00
22F:→ artsfen:公听会当做不知道。 (但其实是放弃自己权利了...) 04/03 18:00
23F:推 susan2012:讲的都很神~当事情发生在你家,就不会讲的那麽轻松了 04/03 22:49
24F:推 mecca:不是神不神 问题是很多人知道 蛋是故意不理 我有个亲戚就 04/04 20:07
25F:→ mecca:是这副德性 後来市地重划人家给他分配好才在找邻居了解内容 04/04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