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erle (anderle)
看板Urban_Plan
标题[新闻] 热门话题-配合都更,我们无家可归
时间Tue Mar 27 12:53:56 2012
中时新闻网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2032700559.html
这就是被制造的社区对立阿...
------------------------------------------------------------
2012-03-27 01:23 中国时报 【郑闵文/北市(文林苑受害住户)】
近日文林苑都更案闹得沸沸扬扬,身为有家归不得的一员,我有话要说。
想当初我们配合都更,举家从祖厝搬迁,纵使百般不舍,但却也不断说服自己忍个
一、两年,就能有新家住了!那时建商完全没告知王家拒绝参与都更的事情,我们就这样
相信政府,相信这次的都更案是百分之百的住户全体同意,不然,他们怎敢动工拆除我们
家呢?
家,被拆了,这时才知道,还有不同意户存在。这让我非常讶异,怎麽能在还没谈
好的情况下就先拆了同意户的房子呢?那时觉得,或许只是一时谈不拢,政府和建商应该
都准备好配套措施了吧?一年过去了,第二年时,那片瓦砾堆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第三年
了,才从媒体上得知王家不同意的理由,以及我们这些同意户被污蔑成自私自利的「多数
」。
我们只是想要新家,何错之有?这样的动机就只为了利益吗?我们一直有打算翻修
年久的祖厝,刚好碰上政府的都更提议,改建後的格局,可以让我们三代同堂,如此而已
。今天家被拆掉了,在外租房子,诸多不便也忍了三年!难道,我们不算受害者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3.24.124
1F:推 Lxr:在短期~ 都更只有建商和政府是受益者... (讲到长期太复杂~) 03/27 13:38
2F:推 stratist:到底谁在骗? 03/27 15:35
3F:推 chewie:应该说都更程序 精神上就是这样 今天实施者换做是政府 公 03/27 16:43
4F:→ chewie:部门 或甚至居民自组更新会 一样有可能会遇到有人不同意 03/27 16:44
5F:→ chewie:必须进行执行的问题...这个案子实施者是建商 骂起来比较符 03/27 16:44
6F:→ chewie:合正义吧:P 03/27 16:45
7F:推 dans:地政典范就是仇商仇富仇政府 不意外 03/27 21:52
8F:→ OscarJeff:重点是建商为什麽一定要王家同意才能进行都更? 03/27 23:20
9F:推 camouflage10:超过八成的住户同意就不用鸟王家同不同意了 03/27 23:58
10F:推 stratist:所以八成的住户跟消费者为了有新房子,拆了王家也是刚好 03/28 00:05
11F:推 suscym:有人不懂装懂 03/28 07:53
12F:推 Lopiota:对啊贱民们不可以仇瞒天过海知法玩法强拆家屋的财团 03/28 08:16
13F:→ Lopiota:应该乖乖吞下去让人家拆 03/28 08:16
14F:→ chewie:很多人把苗栗(土地徵收)与这次的都更混在一起谈了...虽然 03/28 09:32
15F:→ chewie:表面上看都是警方驱离->拆除.... 03/28 09:32
16F:推 dans:事实上苗栗大埔是区段徵收案 03/28 11:31
17F:推 skyprayer:拆掉後应该也能争取同坪数+车位吧? 03/28 13:55
18F:→ chewie:应该没签另外的合建约 看权利变换怎麽走啦 03/28 14:21
19F:推 skyprayer:确实有些都更过程有争议 但现在把都更一词恶魔化也不好 03/28 15:47
20F:→ skyprayer:也有住户 建商 都受益的案例 但通常不会报导就是了... 03/28 15:47
21F:→ skyprayer:知道有哪些好的案例 也能帮助大家知道要怎麽谈比较好 03/28 15:48
22F:推 dans:王家看情况应该是被徵收而非协议架构或权力变换 03/28 20:09
23F:→ dans:房子和车位都没了 想坐地喊价结果老本都赔光了 真可怜 03/28 20:10
24F:→ dans:谁要王家只想装死 不懂得请教都市更新加害者联盟如何耍奥步 03/28 20:11
25F:推 kashino14:王家应该是有分到更新後的房子+车位 03/28 22:47
27F:→ chewie:这点我觉得再看看 不见得就一定会走徵收一途(法规是写"得" 03/28 23:37
28F:→ chewie:) 看看後续有没有记者或相关人士持续关心了 其实此例一开 03/28 23:38
29F:→ chewie:对相关从业者大好大坏 好是有先例可循 坏是想做口碑的建商 03/28 23:38
30F:→ chewie:其实不敢走到此地步&一些住户一听要都更就更无从谈起了 03/28 23:39
31F:推 kashino14:好的是遏止都更蟑螂,坏的是让民众对都更反感... 03/28 23:50
32F:→ kashino14:目前还没听说有"徵收"的案例 03/28 23:50
33F:推 bluesavior:老实说这次的都更已经变成变相的"徵收"了。现在大家对 03/28 23:52
34F:→ bluesavior:都更的态度会更为惧怕。毕竟不是人人都有空研究法条 03/28 23:53
35F:→ bluesavior:而没研究法条的人更不敢贸然参加都更 只怕也变成受害者 03/28 23:53
36F:→ chewie:对 怕的是莫名的抗拒沟通 该建设拿到95%(不论怎麽拿到)同意 03/28 23:58
37F:→ chewie:可以这麽作 其它正在进行中的案例 在争取同意上会有阻力 03/28 23:59
38F:→ chewie:不只是建商自办,政府公办 居民自办 怕的都会有类似质疑... 03/29 00:00
39F:→ chewie:(虽然说 法规设计如此 总有一天会走到这一步:S) 03/29 00:00
40F:推 micdibo:名为都更实为土开 这样的开发却允许公权力介入 问题在制度 03/29 00:34
41F:推 skyprayer:目前看起来 建筑线是关键= = 但很少人提.... 03/29 01:28
42F:推 kashino14:建筑线已不是关键,王家有说不参与更新後未来不能建筑是 03/29 08:21
43F:→ kashino14:他们家的事,他们愿意签切结承担 03/29 08:22
44F:推 ccrimson:违法吗?当初条例过没抗争,现在就知道...政府才是玩法高手 03/29 09:10
45F:→ chewie:即使是土开也不是"自己家的事"就能完全撇清 如果这个案走 03/29 09:37
46F:→ chewie:传统合建 如果王家不与合建 为了避免他们土地无法符合现在 03/29 09:38
47F:→ chewie:法规单独建筑变成畸零地 建商还要反过来留出保留地 或甚至 03/29 09:38
48F:→ chewie:捷运旁无建筑线(这点要再确认) 还得留条6M通道给他们... 03/29 09:39
49F:→ chewie:但都更则把整个街廓视为一整体的规划 反到变成今天这种情形 03/29 09:40
50F:→ chewie:开发商平日就在法条中打滚 面对相关课题不可不慎... 03/29 09:40
52F:推 Lordleo:简单讲 不懂法的绝对会输给玩法的 占理也一样 03/29 09:47
53F:→ Lordleo:chewie说的对 保留地才是重点 XD 怎麽都不去建筑板讨论... 03/29 09:48
54F:推 yaspo:政府是受益者?? 搞不懂论点在哪...没钱入自己口袋还要被骂 03/29 09:56
55F:→ yaspo:我说的自己是指小小承办 不是指政府公库.. 03/29 09:56
56F:→ chewie:建筑板很冷XD 03/29 14:27
57F:推 skyprayer:比较好奇的是他们其中一栋的建筑线是怎麽消失的... 03/29 19:11
58F:→ skyprayer:是因为捷运盖下去造成的吗? 03/29 19:11
59F:→ Kian911:如果北市府拆除违建的执法效率有如本案一样就好了 03/30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