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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新闻] 土地徵收条例修正案三读 追求土地正义 人
时间Thu Dec 15 14:20:5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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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itingchen (Rejoyce ) 看板: Ecophilia
标题: [新闻] 土地徵收条例修正案三读 追求土地正义 人
时间: Wed Dec 14 04:13:10 2011
来源网址: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14.html
土地徵收条例修正案三读 追求土地正义 人民仍须努力
朱淑娟∕2011.12.13
经过一天半的密集协商、四个小时的表决,晚间10点半立法院三读
通过「土地徵收条例修正草案」。依通过的条文来看,行政院版、
民间版本各有进退,整体而言11年没修的土地徵收条例往前跨出了
一小步。
而今天出现意外的争议是,
马英九总统亲自举行记者会提到的依「
市价徵收」,国民党团却提出修正动议,关於依「市价徵收」的施
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理由是「因为条例刚过,有关市价徵收补
偿子法之订定须有缓冲期」,缓冲期多久却未明说,而只要一天不
定,这项修法就会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农村阵线对此强烈不满,批
行政院「假修法、真骗票」。
内政部长江宜桦第一时间到立法院关切,他认为这次修法有进步、
让未来土地徵收程序更严谨。然而,不论法怎麽修,政府都无法回
避台湾土地徵收过於浮滥的事实,而且至今未体认土地徵收之於人
权的侵害。政府如果以为这样的修法就能落实土地正义,那恐怕是
在自欺欺人。
另外,通过的土徵法修正案总计63条,今天针对协商时未取得共识
而保留的条文进行逐条表决,只要是民进党的提案(田秋堇等22位
立委提案)全数没有通过;相反地只要行政院提案则全数过关,这
也突显立法院政党席次相差太悬殊的问题,而民进党这边最後也只
剩立委田秋堇在努力奋战,制作了许多标语,在会场内不断寻求支
持。多数立委为政党、而不是为人民服务令人无法接受。
给自己掌声 继续努力
当然这次修法距离民间要求有不小的差距,当三读通过那一刻,在
立法院外静坐一整天、对修法殷殷期盼的人民气氛哀伤,抗议立法
院粗暴通过修法。
台北大学副教授廖本全多次提到,土地徵收条例立法的目的,是要
透过制度建立去约束徵收的行为,而其精神要回归宪法第15条对於
人民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的保障,并透过人民参与来落实这个
保障。
不过,寄望透过修法体现公平正义本来就是一条漫长的路,民间推
动土徵修法才一年半,任何些微的成果都得来不易,此时此刻所有
曾经参与过修法的人民都应该给自己一点掌声,然後就像这两天大
家在凯道、在立法院大门前,寒风中声嘶力竭喊出的:「继续努力
,不达目的、绝不终止…」。
修法重点条文、以及争议如下:
1.关於「特定农业区不得徵收」
民间版本明确指出「特定农业区不得徵收」,只容许国防、水利等
重大急迫者可考虑例外。行政院版虽也提出「特定农业区农牧用地
不得纳入」,但却开了许多後门,例如包含国防、交通、公用事业
、水利事业、公共卫生及环保事业、以及争议最大的「经行政院核
定的重大建设所需者,不在此限」。
(通过版本)
行政院版本取消公共卫生及环保事业,这只是一点点极小的让步,
针对最关键的「经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设所需者,不在此限」却坚
持守住。但所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设」都是行政院说了算,农
地是典型的边际土地,再优良的农地只要被编定成重大建设,都难
逃被徵收的命运,才会出现像新竹县竹北的璞玉计画,把种出十大
经典好米的优良农田都纳入徵收的闹剧。
最後行政院版些微让步,在行政院版加入:
特定农业区如经行政院
核定为重大建设而办理徵收,如有争议应依行政程序法办理行政听
证。然而什麽样的情况才称得上「有争议」?此项如何落实还很难
讲。
2.关於「徵收前应有必要性、公益性明确评估标准」
关於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两版本都列出评估标准大项,包括社
会、经济、文化、生态、永续。但民间版本在大项下增列了细项,
让评估标准更明确。
(通过版本)
行政院愿纳入民间版本关於公益性、必要性的具体评估标准。这对
民间版来说是一项重大的胜利。不过所谓公益性、必要性评估如何
落实也要持续监督,因为现行就有太多法中有类似规定或审查标准
,但是否落实往往存乎官员一心。
而且要落实这一点,必须有更严谨的公民参与,因此民间版本才会
要求纳入听证制度,但可惜
最後通过的版本并未纳入听证制度,只
同意公听会的形式。
3.关於「落实人民参与的听证制度」
(通过版本)
行政院愿在徵收前举行公听会,但不愿举行听证会。(两者差异甚大
,
公听会没有法律效力,人民在公听会所提意见是否被采纳,全看
主办单位,而听证会依行政程序法举办,各方在听证会中所言具法
律效力)
4.关於「落实完全补偿原则」
行政院版从过去的公告地价加四成改成「市价徵收」,但所谓「市
价」是由地方政府调查,并提交「地价评议委员会」评定。但许多
土地徵收案都由地方政府发动,如果再由地方政府调查、评议,农
村阵线认为无法达到公正客观。
民间版本提出应委托三位以上不动产估价师进行查估,再提出全部
估价报告由中央主管机关做为审议的参考。
(通过版本)
关於不动产估价师查估部份,内政部认为徵收补偿如果由民间机构
查估,会有诉愿管辖的争议,所以还是
由地政机关查估市价并补偿
,且每六个月提交地价评议委员会评定被徵收土地市价变动幅度。
5.关於「安置因徵收而无屋可居者」
如因徵收而无屋可住者的安置措施,行政院版提出的对象仅限於「
徵收公告前有居住事实的低收入户、或无屋可居住者」。
但民间版本提出安置应一视同仁,不必限定。
(通过版本)
行政院版在中低收入户之外,再加上「
经社工师查证有相同情境者」。
6.关於「土地徵收委员会组成」
另针对内政部的土地徵收委员会长久以来密室讨论,不开放民众参
与、媒体也不得采访,而且组成委员官派委员高达六成。民间版本
要求委员会组成应至少有三分之二、包含各种不同领域的民间委员
组成。
(通过版本)
土地徵收委员会组成一项,内政部同意「
专家学者及民间代表不得
少於1/2」,这是民间版本获得的另一项重大胜利,但未来还应持
续努力,除了争取委员组成,还应要求土地徵收委员会审查应完全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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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mouflage10:借转都计,感谢 12/1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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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Jimiyu:阅读完修正条文,纵不够理想,也没有文章说得那麽不堪 12/17 18:49
3F:推 yuupra:这跟杀价一样 你不提出你认可的价值 别人就一直吃定你 12/26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