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cheng (..)
看板Urban_Plan
标题Re: [发问] 建商来谈都更
时间Sun Nov 6 15:02:52 2011
※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铭言:
: 室内面积*1.4+阳台
: 室内面积=主建物面积=容积(在不考虑其它附属建物或是公设吃到容积的状况下)
: 阳台=附属建物(假设没有雨遮)
: 则
: 专有部份*1.43=(室内面积+阳台)*1.43=室内面积*1.43+阳台*1.43>室内面积*1.4+阳台
: 楼上意思是建商在这里跟你偷坪数
: 以上
: P.S假设阳台设置是室内面积12%,则1.12/0.7=1.6,即本案容积换算产权面积的比例
: 如果要更高那公设比就会再提高,或是用雨遮灌(不过不能登记以後就不行这麽搞了)
最近我家也被建商找上要都更,不过谈得确是
建物总面积 * 1.3 = 配得的坪数
「建物总面积」是「阳台+室内面积」吗?一直觉得有被坑的感觉
我家是新北市中和的老旧公寓,所以 建物总面积 有包括 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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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15.223
※ 编辑: cgcheng 来自: 220.139.15.223 (11/06 15:08)
1F:推 stratist:是主建物(室内面积)+附属建物(阳台)+共用部份 11/07 15:04
2F:→ cgcheng:我家是旧公寓,所以建物总面积指的应该没有包括公设 11/07 23:21
3F:→ jingchung:法规上并无「建物总面积」的说法,你应该是问建商他们定 11/08 12:51
4F:→ jingchung:义的建物总面积指的是那些面积。 11/08 12:52
5F:推 basta:分得的房屋坪数要用土地乘上容积率来计算,跟现存建物无关 11/11 00:49
6F:→ kib28242:分得坪数和建物面积也有相关啦,都更完房子变小谁要啊 11/25 23:33
7F:→ kib28242:只是印象中都市区谈的分配坪数是*1.4除非土地持分很低 11/25 23:34
8F:→ kib28242:或是都更的地方开发价值很低 11/2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