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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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文林苑都更案 钉子户可望8月拆
时间Mon Sep 5 13:03:53 2011
※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1EP4q8Gj ]
作者: Spotlessmind (Spotlessmind) 看板: home-sale
标题: Re: [新闻] 文林苑都更案 钉子户可望8月拆
时间: Mon Sep 5 12:16:06 2011
补充一下近日动态
回应2011.8.4乐扬建设记者会:
【95%住户的权益,就在乐扬一念之间─变更(都市更新)设计吧!】
士林王家+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声明稿
一、100%住户的权益,乐扬其实不靠强拆,也可以努力维护!
作为在地住户,有权扞卫居住的公共安全!
目前文林苑都更案的症结点,事实上并非多数同意、少数
阻挡的问题。而是在於多数决障眼法背後,台北市都更处
已经审议通过、就算有问题也已无行政裁量权可追溯处理
的消防安全问题。
过去五次公办协调会过程中,士林王家屡次盼求的是政府出来主持公
道,尊重王家意愿将其排除於都市更新范围以外、并监督建商落实修
改规画设计问题,为何政府置之不理?
以士林文林苑都更案为例,如果强行拆迁、而回避该区交通、消防问
题,恐怕只会迎来另一个台中阿拉夜店恶火。都市更新後,环境应该
更好更安全,15层高楼、逾百住户、3.3米窄巷道,着实令人堪虑。
台北市政府应积极主动处理围绕在该都更案种种疑云,如:尊重居民
不参与意愿、交通消防规划设计…等问题。
就技术层面而言,就算排除王家,都更仍可进行
[排除王家後仍符合都市更新单元最小面积标准]
王家两户都更难民,并非阻挡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无法进行的因素,
就算依照王家意愿,将其排除於都市更新范围,该区都市更新单元面
积是1923平方公尺,就算扣除王家两户共164平方公尺,现况仍然已达
最小都市更新单元面积,可畅行无阻。与其简化事因、转嫁责任於坚
持不走的住户,不如仔细检讨都更案无法迅速推行的症结,看清楚为
什麽这些人不需搬走。
乐扬为了赚钱,所以卡住这个案子。
为了38户着想,应该先依据消防局意见、并尊重采纳王家意愿,尽速
变更都市更新设计、赶快建了,就别再僵持硬要王家的地了吧。
2. [别用多数决的迷魂障掩盖问题]
若以都市更新『美化市容』与『整体开发』的意义来看,更新单元应
以整体街廓开发为基准,并根据居民意愿有机地进行部分整建、部分
重建。以文林苑都更案为例,实施者虽已进行过都更意愿调查、且采
纳该街廓里部分住户不同意更新的意愿、划出范围,例如郭元益大楼
与同街廓屋龄逾50年的老屋等。唯独王家不同意更新的意见,自始至
终未被采纳、未被列入纪录,却硬被划入更新单元范围。就文林苑案
所划范围来看,同意都更的面积高达91.5%,不同意只有8.5%。但若以
整体街廓来看,同意比例只剩57%,不同意比例高达43%(详细比例与图
说,请参见附件、圈地游戏制造多数决假象)。因此,所谓的『多数同
意决』是混淆大众视听,掩盖了居民们可选择是否参与都更、如何进
行都更的自主权」。
二、驳回之诉系欲申请撤销乐扬之实施者资格。而非直接否认王家举证资料之真实性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乐扬建设在抗告说明中,以「依据上开
自治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相邻土地及其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表示不
愿加入都更,主管机关应予尊重」。
既然不愿都更,主管机关就应予尊重,那麽为何王家同样是土地及合
法建物所有权人,他们也反对都更,为何仍被纳入呢?乐扬建设则在
抗告原因中说明,由於王家依土地分区管制规定,属於畸零地,如果
不加入都更,显然「损人不利己且违反法令」,而且因为都更采「多
数决精神」,所以王家必须配合多数人意见。
王家提供相关举证资料可参见: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之图片与说明。
三、饶了这49.62坪,都更推进更顺利
三年前才进行自宅整建拉皮的王广树一家人,以及屋龄不到二十年的
王家阿婶家,屡次透过都市更新争议协调会表达其未被告知、且不愿
都更的心愿,并针对其交通与消防问题提出质疑。居民王广树先生焦
急地呼吁「我家房子三年前就已经整建拉皮过了、我阿婶的房子也只
有十七、八年新,不想被强行加入更新,况且乐扬建设没有我们的地
,一样可以都市更新,请政府高抬贵手,不要强拆我们」。
然而,依照〈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规则〉第6条第4项,王家虽然是畸零
地,但「地界线整齐,宽度超过第四条规定,深度在十一公尺以上者」
,无碍建筑设计与市容观瞻,工务局得核准建照。换句话说,王家是领
有合法建照的畸零地地主,未来就算需要改建,也不是问题。况且,如
果乐扬建设如此在意王家无法单独兴建,为何不去关切同一街廓其他角
的畸零地?
四、透天换大楼,一坪换一坪,乐扬赚很大!
当建商与政府举办的协调会上,一切协调条件都只有钱、坪数与车位,
而不愿意聆听「屋龄均二十年以下、已自立整建过的透天家屋,不想住
大楼不愿参与都更的心声」,而政府也只是「依法执行」、受理实施者
申请代为差除,我们质疑,未来都市更新,小市民能够拒绝建商、或与
建商谈判更公平的筹码究竟在哪里?
同样一份文,君不见开宗明示的「不‧愿‧意」吗?
乐扬出示的王家手稿公文,一开始就很清楚的表示王家不愿意参与都更
,在98年时王家的意愿,乐扬建设没听进去不当一回事,时至今日,令
人难过的是,乐扬建设开记者会出示此份手稿时,仍然刻意忽略王家不
愿意参与都更的意愿。
王耀德表示:「当时政府寄一份公文来我们家,问我们对权利变换计画
的结果有无异议。家中长辈也不知道该怎麽处理,只好手写陈情信,表
达不愿意的意愿。如果真的硬要我们家的地,上面计算方法是大伯计算
出乐扬透过我们这块地,可以换得多少楼地板销售面积。意思不过就是
要他们知难而退。
乐扬提供"文林苑都市更新核定过程"
乐扬提供"与王家协调会纪录"
↑由上列乐扬建设提供的资料来看,
(1) 为什麽先前公听会通知不需要正确寄发给住户?只采发信主义(
有发有算数,管他寄到哪里去)?
(2) 所谓的协调会,是在98.06.16公告实施之後才开始。预售屋都
已经卖出去了,还要居民协调什麽?
综上,我们再次恳求乐扬建设,为了士林文林苑全数居民能够幸福
安全入住,请饶了王家、变更都市更新设计!
每个同意改建的住户在期望都更核定後,都引领企盼着入住新家,
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希望自己的快乐家园,是建筑在别人的血汗与家
园残存的瓦砾之上。
另外,我们也诉请内政部营建署、台北市政府高抬贵手,迅行检讨
、废除「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与台北市政府订定的「都市更新条
例第36条规定请求代为拆除或迁移土地改良物补充规定」。
请勿以强拆手段,作为都更过程中,迫使居民同意的工具。「抽高
房地、撕裂社区」绝非都市更新之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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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3
※ 编辑: Spotlessmind 来自: 140.112.245.13 (09/05 12:16)
※ 编辑: Spotlessmind 来自: 140.112.245.13 (09/0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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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