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看板Urban_Plan
标题[新闻] 干谯嬷屋属违建 恐拆阿嬷难过
时间Mon Jun 20 00:27:03 2011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106/20110619305947.html
因为关心飙车族安全,常常会在家门前对着车友骂脏话的嘉义干谯阿嬷,最近心情很低落
,因为阿嬷经营40年的杂货店,其实是占用公有林班地,属於违建,而嘉义县政府也计画
要把阿嬷家给拆除,在该地兴建景观台,许多车友知道了阿嬷的情况,都特地上阿婆弯来
为阿嬷打气!
就是这个熟悉的叫骂声,让车友们趋之若鹜,一定要上台三线阿婆弯来讨骂,不过这个叫
骂声,不久後恐怕成为绝响,因为阿嬷的这间店,其实是占用公有林班地的违建,嘉义县
政府要求阿嬷,在两个月内搬离自己住了四十年的家。
阿嬷的脸上如今看不到笑容,因为无依无靠的她,今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跟阿嬷情同祖
孙的的车友们,知道阿嬷的情况,除了在脸书上连署声援阿嬷,更亲自上山来为阿嬷加油
打气!
车友们同声一气,都说阿婆弯就是因为有阿嬷坐镇,才能够汇聚这麽多人气,不解嘉义县
政府为何要拆阿嬷家,兴建景观台,因为阿嬷不在,大家也都没有动力再来了,那花了好
几百万所搭盖的景观台,不就等於白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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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占用林班地是一回事情,但地上物的所有权应属阿嬷。
只要是不动产,原则上就会有所有权人。
而未登记之地上物的所有权人,原则上就是起造人
故可推定,地权属林务局,建物所有权应属阿嬷(或其先生???)。
2. 假若真是占用林班地,但这40年来林务局在做什麽...
另一方面,占用户如果因为乡民声援,所以就地合法,似乎也不对。
所以,林务局应该自己想一个解套方法,而不是强制执行。
3. 把景观拆掉,重盖一个景观,这种故事,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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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JLi:借转road?? 06/20 01:12
2F:→ xainbo:就直接转吧 :) 06/20 09:23
3F:→ yan761031:国有地占用的问题 我想不仅仅是这一起 06/20 13:30
4F:→ Jimiyu:如果楼上在财政局上班,就知道这种案件太多了 07/12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