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s (邀棋前请先知会)
看板Urban_Plan
标题Re: [讨论] 共产党的暴力拆迁
时间Sun Jun 19 22:20:17 2011
※ 引述《xainbo (Abbo)》之铭言:
: : 你完全没搞懂那整篇在说什麽
: : 所以你现在陷在我上一篇提到的困境当中并没有走出来
: 我觉得我没有抓到你的point,但同样的
: 我觉得你也没有抓到我的point,我想抓回宪法论述的简单基点罢了。
用一堆宪法解释、法学解释也只是顺了我的论述
证明下层文法其实不会抵触上层文法
而是下层文法是上层文法的延伸/实践
土管规则、建管规则如此:
『土地私有制度下,防止私有财产权过度扩张侵害公共利益的附带条款。』
同理
土地徵收也至多也只会被论述成:
土地私有制度下,防止私有财产权过度扩张侵害公共利益的附带条款。
根本无法论述成土地徵收有违宪疑虑
因为上下层文法是延伸与实践关系而非对立关系
除非能证明 (无论从理性或经验角度)
除非能有新的正义论述
否则仅以违反宪法、宪法精神的论述手段
是太过空泛的
我说你没抓到我的意思就是在说这个
: : 采光通风日照居住宁适性这种东西小大一就会上了
: : 骗骗人可以
: : 学理讨论就不行
: 这一大段我都赞同呀,但是,总归回来。
: 违宪与否,是一个法律用词,我们可以认为许多法条有违宪的嫌疑
: 并且试图推定违宪,但我们不能任意宣称违宪,违宪於否,请问大法官。
: (好官僚的说法,但确实这麽说比较适宜)
同上 不赘述
: : 论述的核心就放在引言的部份
: : 引言里连举例都举给你看了
: : 你看到太多不认识不了解的术语就打算跳跳过去
: 还是得跳过这段。
: : 我就只问很简单的:
: : 土地徵收要问公益使用,要自证有其必要性,那土管法令呢?什麽时候
: : 轮到土管建管法令自证符於公益使用、符於必要性原则?
: 请问大法官。
: 当然专家学者也都能放炮,但是否能造成有效攻击
: 确实得靠「实践」,而此等实践过程,在我国体系内,
: 原则上由大法官裁定。我们可以认为不符合、违法违宪,
: 但仅止於我们认为。
: 至於,法令是否有合乎公益性之必要原则呢?
: 我觉得这句话有点怪,法律只是放在那边而已,
: 不执行法律,根本不生效力,至於其所产生之效力
: 是否违宪,则得端看其个案,case by case。
事实上无论徵收、土管、建管都有在实施
: : 我不要看什麽法学解释,那一点都不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要来实证的,
: : 我们来看科学怎麽客观经验 Zoning 和 Architecture Regulation。
: 我不同意这两句话。
: 法律解释不科学?→很多人不这样认为。
: 社会科学就是要来实证的?所以比较科学?→也很多人存疑
: 客观经验那些有的没的建管都计法令?我相信没有,我猜你应该也觉得没有。
: ^^^^^^^^
法学解释不是科学
法学诠释学、法学释义学不是科学
都只是哲学
法学下仅有实证法学才是科学
: : 我们就来谈有没有实证研究可以证明政府如此大规模干预土地使用市场
: : 就一定会得到更好的资源配置?我们就来看看每一次的 Zoning 和 Regulation
: : 加诸在私人财产权上时,是否都有事先自证合於公益使用、合於必要性
: : 原则?
: 绝对无法证明,做或不做,就「一定会得到」更好的资源配置
: 政府是否该干预,是否放任,这是意识形态的问题,
: 这是政治经济选择的立场问题。
: 但,单就目前的情势,let it be 有其美丽与忧愁,介入也有其美丽与忧愁。
你承认了
我们土管建管侵害财产权的时候都没有合於比例原则与公益目的
这样子我们的土管建管法令都算是侵害财产权、都是违宪了
『立场选择』这招也没这麽威
就是有所谓立场选择才选出现在的土地徵收制度
依照你的论述 那我们是不是也不该干涉这样的『立场选择』?
显然不是
所以我们才在这里重新论述道德与正义
: : 你作两次规划实务了,我们就来问你怎麽证明你所划下的每一块 zone
: : 都是必要且合於公共利益?(政大两次,台大一次,应该是三次。)
: 问得好极了,这点我认为你不用针对我来问,也不必针对任何学校来问。
: 都计版一堆学生,也很多助教、老师,
: 实习联展半个月前也才结束,大家拆房、都更、生态设计、zoning
: 都用得很开心,至於是否合乎公共利益呢?
: 我无法回答。我确实无法回答。
因为事实是
我们都计专业也不知道如何证明我们的规划(侵犯私有财产权)行为是正当且合理
但我们却要求土地徵收必须如此
这是地政学派论述本质上逻辑上的认知不协调
但地政学派从来不告诉学生这件事情
: 但我一开始的回文,也是在问这个问题:
: 公共利益是谁的利益?
问这问题没意义
除非你要从非地政学派的角度出发
例如罗尔斯的公共意识(Public Awareness)
或许我可以下场讨论
: 但,我的立场还是,即便某些法律很诡谲
: 但我们不能直接认定其违宪。
: 又,法律是否违宪,更多时候是看它如何执行法律, case by case
: 有些法律,用起来歌舞昇平,有些用起来腥风血雨。
: 至於其他的东西,我认为我不懂XDD
: 或者我认为太远了就被我忽略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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