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ah (青花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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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不符营业场所要求 皇冠剧场恐熄灯
时间Thu Jun 2 08:22:29 2011
※ [本文转录自 Drama 看板 #1DvjUuTb ]
不符「营业场所」要求 皇冠剧场恐熄灯
【联合报╱记者何定照、邱琼玉、黄驿渊/台北报导】
2011.06.02 03:11 am
经营27年的皇冠小剧场,因被指不符地目使用,传停业危机。明起上演的舞蹈空间舞团「
十号线」,很可能是最後一场演出。
台中夜店效应延烧,创立27年的皇冠小剧场,传出停业危机。创办人平
珩表示,她上月接到北市府建管处的公文,指出该剧场地目为「防空地下室」,不符现况
,必须变更为「营业场所」且限期改善。
然而「营业场所」须符合建管、都市计画等种种条件,对小剧场既不实用也耗资过大,平
珩为此已不敢接其他作品,明起上档的舞蹈空间舞团「10号线」,很可能是皇冠小剧场最
後一出戏。
市府文化局主任秘书王逸群表示,自从台中阿拉事件後,文建会曾发文各县市的建管处,
进行公安稽查,其中皇冠小剧场虽有近30年历史,因法令的变更让皇冠小剧场的建管、消
防不符规定,建管处才会发文改善。
不过王逸群强调,文化局长谢小韫昨天得知剧场的情况後,已决定循「女巫店模式」,未
来将聘请专业建筑师,辅导剧场进行改善,并协助提升建管、消防、公安等安全设施,绝
不会让皇冠小剧场轻易歇业。
市府建管处使管科长洪德豪也表示,日前发出公文只是「行政指导函」,也就是提醒业者
,若要开设展演空间,应依照建筑法补办变更使用执照,公文并未开罚,也无要求停业。
「台湾的艺文空间,竟然比纽约规定得还严!」平珩说,她27年前在爸爸平鑫涛同意下,
将皇冠大楼地下室停车场改变为剧场,动机正来自在纽留学时所遇各种闲置空间变成的剧
场。
数十年来,小剧场不卖任何酒水食品,就只单纯上演各种舞码剧码,外租场地税也都照缴
,官方从未有意见,没想到现在得变成「营业场所」。
平珩认为,针对艺文空间,应有其他适用规定,否则台湾现在众多艺文空间,都不可能符
合「营业场所」的要求。「政府一直说要老旧空间再利用,但拿来演戏却又不行,叫艺文
工作者怎麽办?」
皇冠小剧场一直是台北重要艺文演出场地,座位仅100人,票价顶多数百元。黎焕雄创办
的河左岸剧团、传奇的临界点剧象录剧团、早期的屏风表演班及优剧场、台北市文化基金
会董事长李永萍创设的环墟剧场,都曾在此演出。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373957.shtml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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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ldwang:推政府官员能主动表示:「辅导剧场进行改善,并协助提升建 06/03 12:01
3F:→ ldwang:管...决不会让皇冠小剧场轻易歇业。」 06/0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