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tter1985 ()
看板Urban_Plan
标题[发问] 特定区申请
时间Tue Apr 6 11:17:18 2010
最近在负责作特地区申请的事
找了网路上的资料
大多是说如果要提特定区程序如下
乡公所或是人民或团体申请 (申请书提出)
-->
展览 (居民意见回馈)
-->
送xx市政府都市计画委员会
-->
送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
可是跟老师讨论後又说 应该是只要送到市的都市计画委员会就可以了
内政部那边只是核备而已 应该不用审
因为上各大政府网站查不太到相关资料
所以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教一下
或是知道哪边有资料可以查~
以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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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4.172.126
1F:推 coalar:请问是「特定区计画」还是「风景特定区计画」? 04/06 22:59
2F:→ coalar:特定区计画由县(市)(局)政府拟定者,由内政部核定; 04/06 23:05
3F:→ coalar:其余请参考都市计画法第20条 04/06 23:07
4F:推 coalar:风景特定区计画则是另有一套系统,请参考发展观光条例 04/06 23:11
5F:推 coalar:另外,在精省之後,所有的都市计画主要计画都要报部核定 04/06 23:22
6F:→ coalar:冻省前,镇及乡街由省政府核定,送内政部备查 04/06 23:25
7F:推 coalar:精 (前後不一的动词暴露我对精(冻)省对这件事的看法) 04/06 23:27
8F:→ otter1985:是"特定区计画"不是风景区的 ^^ 都市计划法第20条我看过 04/07 00:20
9F:→ otter1985:所以C大的意思 就是还是要送内政部审核就是了? 04/07 00:21
10F:→ musashiyu:有碰过的特定区计画和风景特定区计画都要经部都委会审议 04/07 20:27
11F:推 coalar:回O大,是的,必须送内政部审核。 04/07 21:05
12F:→ otter1985:了解了! 非常谢谢大家的解答~~ 04/08 08:27
13F:推 adbm:藉机一问,若由内政部"必要时"订定之特定区计画 04/08 22:51
14F:→ adbm:依法须由内政部都委会审议再由内政部核定,那不就自家说的算? 04/08 22:56
15F:推 arniu:回楼上 内政部自己拟定的 就只要通过部都委审议就可以了 04/09 04:34
16F:→ arniu:淡海、高雄新市镇特定区计画都是这类 但部都委也不算自家拉 04/09 04:36
17F:推 adbm:原来不必核定(了) 但为何内政部自己拟定部都委审议不算自家? 04/12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