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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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华光特区司法院、法务部钉子户 卡都更
时间Mon Mar 22 09:40:44 2010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nekkiCo (OMUKAY)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华光特区司法院、法务部钉子户 卡都更
时间: Mon Mar 22 09:06:18 2010
华光特区司法院、法务部钉子户 卡都更
【联合报╱记者赖昭颖/台北报导】
2010.03.22 05:51 am
台北市中正区中正纪念堂附近的「华光特区」案,被视为政府推动都市更新指标案件
之一;由於特区内大部分是司法院、法务部所属眷户和其他的占用违建户,趁机争取
「就地分屋」,也就是政府应分配房子给原住户才愿意搬走,形同「钉子户」,已严
重影响此都更案进度。
行政院相关官员昨天坦承,华光特区位於北市精华地段,开发利益可观,附近新屋价
格每坪约八十万元,加上又有多位立法委员和市议员「关切」,希望就地安置这些眷
户,因此处理起来相当棘手。原本政府希望在今年底前拆除特区内的地上物,如今能
否如期完成,已经很难说。
华光特区面积十一点一公顷(约三点三万坪),司法院、法务部所属眷舍或职务宿舍
占大部分;另外还有中华电信、中华邮政和台北市政府的土地。政府有意透过都市更
新方式,将当地打造为「台北华尔街」的金融中心和电信科技园区。
官员指出,特区内目前有二百四十户眷舍或职务宿舍,另外还有一百六十五户的违法
占用户。据透露,依规定,这些住户只能拿一笔「一次补助费」後,将眷舍交回所属
机关;但因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迟迟未发放补助费,加上後来政府宣布推动都更,有
建商趁机游说住户争取「就地配屋」,甚至连占用户也参一脚,主张要分配房子。
官员说,根据国家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九十五年决议,这些眷户只能领取「一次补
助费」後搬迁,无权要求分配房子;至於占用户更不可能分屋,因为尽管都更条例规
定实施者对违建户必须提出处理方案,但不代表一定要分配房子。
官员举例,一名委任职等的公务员只能拿到一百五十万元的一次补助费;但若分配到
一户卅坪房子,市价可能有二千四百万元,「获利」多了十五倍,难怪大家抢着要。
官员私下表示,如果让这些眷户予取予求,不但对於其他领了补助费搬迁的眷户不公
平,未来说不定被说成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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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mesyu545:既然是"占用".. 03/22 09:10
2F:推 calpis51:既然不是天龙人....那就... 03/2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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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stratist:记得这个内幕以前我讲过了 03/22 11:10
4F:推 T8:住展杂志冯先勉先生 上期也写过这私卖问题 03/23 11:14
5F:→ jeypass:那就用以前的老方法,不小心失火烧光光~ 03/24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