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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问] 工业区大卖场(量贩店)合法化的历史?
时间Thu Feb 18 03:08:05 2010
某些大卖场设於工业区/住宅区,很明显违反土地使用分区管制
想请问这些大卖场是如何合法化的?
附上民83年新闻一则:
对万客隆‘开刀’北县 南县将跟进?
两县建设局近日可能采取行动 桃县、中县、嘉县短期还‘下不了手’
【地方中心记者/连线报导】
高雄县长余政宪对辖内万客隆量贩店采强制断水断电,
万客隆在台湾省其他五个县市也有据点,这些县市首长会不会「见贤思齐」,也对万客隆
开刀?据了解,台北县、台南县可能是第二波采断水断电者,
桃园县、台中县、嘉义县则短期内恐怕还下不了手。
台北县长尤清上午表示,位於五股工业区的万客隆量贩店已被注销工厂登记,
最近可能采取断水断电处分;
至於县内其他大型量贩店若属违规使用,将比照万客隆模式公平原则处理。
建设局官员指出,万客隆五股批发仓库原先申请的程序及设置方式都按照相关法令,
可是却在取得合法的工厂登记证後,违规使用,
目前不但注销其登记证,而且工务局也依法处罚。
设在台南县仁德乡的万客隆台南仓库,是八十年间开始营业,申请项目是食品工厂;
台南县政府工务局在八十二年六月间以该店利用仓库违法经营量贩业,
依违反都市计画法分区使用规定告发九万元罚款,该店已缴清罚款。
县政府建设局前些时候已限该店在本月廿三日前恢复原状,否则执行断电处分,
令人值得省思的是,强调要对万客隆采撒手的都是民进党员主政的县市。
万客隆桃园店和高雄店相较显然幸运许多,尽管省府已要求执行停电,
但县政府只执行罚款部分,
县长刘邦友表示桃园县采取「渐进式」处罚,如果万客隆桃园店违反建筑法及都计法的
问题迟未改善,县府最後才会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执行。
刘邦友县长似颇能体谅万客隆的苦衷,
他说,万客隆桃园店在工业区,虽违反分区使用,
但就事实来说,像做批发生意买卖的万客隆如果不在工业区营业,
在商业区里很难找到这麽大面积的土地,
加上还要有大面积停车场,只有工业区里可以容纳。
工务局长刘志清表示,依据县长指示,工务局依建筑法第九十条规定,
对万客隆桃园县开单罚款,罚款方式也是渐进式,先是半月、一个月的罚,
然後就要加倍罚。刘志清说,如果省建设厅以公文明确指示桃园县执行断水断电,
桃园县就照办,省府则表示已要求停电。
台中县建设局长张博斌认为万客隆只是违规使用,建物又非违建,要断水断电需再研究,
而嘉义县政府工商课则表示尽管省建设厅要求17日前查报万客隆违规使用情形,
但是处分权责在省府,不是县政府,所以嘉义县目前没有任何动作。
记者王明山、李孟蒨、黄福其/连线报导
万客隆高雄仓库今天被断水断电,此举已引发各地有类似状况的大型量贩店业者恐慌,
深恐自己会成为下一波执行的目标。
此一情况在台北县特别显着,据了解,县府在上个月曾清查过辖内工业区用地,
违规使用的情形,发现有六家大型量贩店是属违规使用。
建设局技正陈文明强调,县府稽查的重点是放在不准零卖的批发仓库,却采取零卖方式,
都构成违规使用,也就是以「商业行为定位」是否违反现行法令。
台北县的作法使量贩店业者人人自危,纷纷表示政府似应对业者目前遭遇困境,
实际状况需要等因素拟定一定处理模式,让业者有所遵循,而不只是强制执行。
台南地区大型量贩店业者也极度关切,业者担心这股「旋风」会延烧到台南,
目前各大财团在台南地区投资的量贩店、万客隆、家乐福位於永康盐行的第二家店
及贝汝流通世界都利用工业用地,
家乐福永康中华店则利用东帝士兴建的「府城天下」大楼住宅群地下室一千多坪楼面,
远东的「鸿利多」则利用旅馆饭店区土地,都属违规使用。
部分台南业者表示,量贩式经营是时势所趋,
而相关法令对量贩业绑手绑脚是不合理的现象,也不符合时代潮流,政府应该协助解决。
【1994-05-10/联合晚报/03版/话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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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rimson:这一篇是对前前篇的好反证之一 02/18 17:04
2F:→ emperor88:印象中为了这个出现了"工商综合XX区"之类的新分类 03/08 17:26
淡水家乐福将关 县府:无关政策
【联合报╱记者黄福其/板桥报导】 2010.01.22 03:25 am
春节将届,
淡水家乐福却传出因北县府要求拆违建,将在本月底歇业。
县府得知後昨晚发新闻稿澄清,强调淡水家乐福是北县36家大型卖场唯一违反建筑法且拒
不改善者,
因此遭县府持续开罚中,并无违建问题,县府并未要求拆除建物。
县府强调,家乐福歇业是业者自行考量,无关县府政策。
县府昨天联系家乐福公共事务部萧经理,
被告知淡水店歇业是公司整体考量、重新规画,与建物拆除无关。
不过县府仍很不满「传言」,由工务局对外说明。
工务局说,淡水家乐福卖场位於乙种工业区内,
原核准用途为厂房、储藏室,却违规做商场使用,县府多次要求依法办理变更使用,
并在95、96年清查全县36家逾3000坪以上大卖场,发现15家有违规使用情形,
决定全部给2年辅导期改善,让业者有足够时间办理变更、合法经营。
工务局说,15家卖场有14家都在2年内依规定逐一完成改善,
唯独淡水家乐福置之不理,从未提出变更申请,
县府在97年3月将该卖场依违反建筑法移送法办,并陆续开罚15次,
从最低6万元直到最高30万元,累计罚款共378万元,但从未要求该卖场拆除建物。
※ 编辑: ciswww 来自: 140.113.234.74 (02/24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