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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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一品苑案纠正北市 监委:无中生有5亿利益
时间Thu Jan 7 11:00:17 2010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ukqwertyuio (纵使相逢应不识)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一品苑案纠正北市 监委:无中生有5亿利益
时间: Thu Jan 7 04:47:35 2010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02+132010010601583,00.html
监委调查台北市政府审查元大「一品苑」建案的停车位奖励申请案办理过程有疏失,今天
纠正台北市政府。监委马以工指出,此案无中生有、不该核可却核可的利益达新台币5至6
亿元。
北市府发言人赵心屏表示,尊重监院决议。由於「一品苑」所获的停奖面积约
558.1坪,以当时市价计算,得利约新台币5亿元,北市府会同内政部研究如何追讨此笔不
当得利。在相关争议厘清前,市府将暂时停发「一品苑」建案的使用执照。
监委调查发现,国防部、国家安全局与总统府三方长期对国家元首寓所维安轻忽草
率,缺乏长期规划,而且对周边建筑发展疏於注意。监委要求查明责任,并将函请总统府
、国安局、国防部、财政部检讨改进。
「一品苑」建案高达23层,影响总统官邸中兴寓所维安,监委调查此案过程发现台
北市政府有疏失,监察院下午通过监委马以工、林钜锒、陈永祥提案,纠正北市府。
马以工指出,台北市都发局在民国95年2月23日召开都市设计审议会议,会议中包括
交通局、停管处、建管处代表发言都认为「不宜」给一品苑停车奖励。会议结论虽然不赞
成「一品苑」申请停车奖励,但同时以目前法令没有禁止停奖申请为由,把最终同意权推
给台北市政府首长,没有坚持专业立场,让都审会议形同虚设。
马以工说,同年5月,当时北市副秘书长范良锈奉副市长陈裕璋指示,召开协调会议
,还邀建商出席表达意见,会议结论是有条件同意。会议专案签报市长核定,同年6月29日
,由陈裕璋代行同意此案适用停车奖励要点。
马以工指出,「一品苑」基地1000坪,若盖满法定容积,不过是8层楼,但陆续计入
购入容积、停奖容积、增加公设、增加屋突等,最後建成楼高达23层,造成维安困扰,都
是因为台北市不当核定停奖车位所致。其中无中生有、不该核可却核可的利益达5到6亿元
。
陈永祥表示,相关官员被约询时都声称是依法行政,但民国90年间台北市政府就有
颁订行政规则指大众捷运场站周边地区,不宜适用停车奖励要点。
马以工指出,将请台北市政府自行议处相关违失官员,并函复监察院;如果监院不
满意市府处理方式,不排除有後续处理方式。
陈永祥说,约询台北市长郝龙斌时,郝龙斌也曾表示「知道怎麽做了」,现在就看
市府怎麽做。9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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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到处知何似? 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 坏壁无由见旧题。往日崎岖君知否?路长人困蹇驴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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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91.94.88
删除推文。
容积奖励和移转的问题。
※ 编辑: xainbo 来自: 118.233.152.42 (01/07 11:00)
1F:推 stratist:政府不能这样搞吧,明明是自己下的行政处分,怎麽可以收 01/08 11:56
2F:推 stratist:除非有证据元大给钱有人收钱啊 01/08 13:55
3F:→ NCUyee:反正怎样查都不会跟马前大市长有关系 关阿扁就好啦 01/09 22:33
4F:推 USPX:问题是这个行政处分有问题啊! 这不就是监察院纠正文所提吗? 01/19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