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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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航空城专辑(四) 条例、分区、优惠
时间Thu Dec 17 19:43:33 2009
※ [本文转录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标题: 航空城专辑(四) 条例、分区、优惠
时间: Thu Dec 17 17:14:25 2009
桃园航空城
http://aerotropolis.tycg.gov.tw/page_base.php?id=10&lang=1
相关的说明资料上面都有 也有全区和分区的地图
以下挑重点转录
蓝线:
北自桃园国际机场起向南行经高铁桃园站特定区至A21站(中丰路与环北路口)
将可提供桃园都会区西侧未来航空城、高铁桃园站特定区、中坜、龙冈至
八德之主要廊带交通运输服务,航空城内共设置11座捷运站(A10~A19站)
详细计画内容请参考:交通部高速铁路工务局
绿线:
北自航空城特定区起(并可衔接高铁桃园站特定区)沿中正路往南经桃园站後,
转介寿路衔接大湳、麻园及八德都市计画地区,提供桃园都会区东侧芦竹、
南崁、桃园至八德间主要廊带之交通运输服务,航空城内共设置四座
捷运站(G15~G18)
详细计画内容请参考:桃园县政府交通处
一、桃园航空城区都市计画内容
都市计画
计画年期 计画面积(公顷) 计画人口(人)
桃园航空货运园区暨客运园区
(大园南港地区)特定区 100 242.55 27,000
大园(菓林)都市计画第二次通检 100 277.43 18,000
大园都市计画第二次通检 95 510.00 28,000
高铁桃园车站特定区 110 490.00 60,000
外国投资人亦可藉由台商企业在亚洲之现有投资规模,作为其扩张亚洲市场,
布局全球之利基;在此特别简要介绍外商投资桃园航空城的优惠与利多:
外国营利事业或其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委托园区内之自由港区事业
於自由港区内从事货物储存与简易加工,并将该外国营利事业之货物售与国内、
外客户者,其所得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但当年度售与国内客户之货物,
超过其当年度售与国内、外客户销售总额百分之十者,其超过部分不予免徵。
为促进外国公司於我国成立国际物流及配销中心,我国政府於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中增列,外国营利事业或其在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
自行或委托国内营利事业在我国设立物流配销中心,从事储存、简易加工,
并交付该外国营利事业之货物予国内客户,其所得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
在我国境内设立达一定规模且具重大经济效益之营运总部的公司,
其对国外关系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或研究开发之所得、自国外关系企业获取之
权利金所得,和投资国外关系企业取得之投资收益及处分利益,
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
自由港区事业系指经核准在自由港区内从事贸易、仓储、物流、
货柜(物)集散、转口、转运、承揽运送、报关服务、组装、重整、
包装、修配、加工、制造、展览或技术服务之事业。自由港区事业
自国外运入自由港区内供营运之货物,免徵关税、货物税、营业税、菸酒税、
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广贸易服务费及商港服务费。自由港区自国外
运入自由港区内之自用机器、设备,免徵关税、货物税、营业税、
推广贸易服务费及商港服务费。但於运入後5年内输往课税区者,
应依进口货物规定补徵相关税费。
目前依中华民国公司法设立之公司得在投资於研发支出金额30%、
人才培训支出金额30%,自当年度起5年内抵减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国际机场园区发展条例全文
http://aerotropolis.tycg.gov.tw/page_base.php?id=9&lang=1&sid=329
(贴一段上来,要看全文的还请点进去)
第 六 章 园区事业之特别措施
第 32 条 园区内之自由港区事业,雇用劳工总人数中,
应雇用百分之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未依前项规定足额雇用者,应依差额人数乘以每月基本工资,
定期向中央原住民族事务主管机关设立之就业基金专户缴纳就业代金。
超出第一项雇用规定比率者,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主管机关会商
中央原住民族事务主管机关定之。
第 33 条 园区内之自由港区事业聘雇外国人之招募条件、
行业、数额、聘雇与管理等,依就业服务法及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
规定办理,但服务业不得雇用外劳及陆劳。
第 34 条 外国人士进入园区从事商务活动,得经园区事业代向机场公司
申请核转签证机关许可,於抵达中华民国时申请签证。
园区事业对於依前项规定代为申请入国之外国人士,应保证其入区期间
从事与许可目的相符之活动。
第 35 条 外国营利事业或其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委托园区内
之自由港区事业於自由港区内从事货物储存与简易加工,
并将该外国营利事业之货物售与国内、外客户者,其所得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
但当年度售与国内客户之货物,超过其当年度售与国内、外客户销售总额百分之十者,
其超过部分不予免徵。前项免徵营利事业所得税之适用范围及要件、
申请程序、核定机关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主管机关会商财政部定之。
至於上列条文中提到「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 究竟规定了什麽
就请有空的人帮个忙贴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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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连夜幕转红 夜幕转红漫天东 红漫天东有客来 东有客来人情浓
来人情浓酒千杯 浓酒千杯尽思愁 杯尽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来》。不返 2000.11.03
不返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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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oodh 来自: 203.65.62.106 (12/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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