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看板Urban_Plan
标题[讨论] 文化资产的指定
时间Sat Dec 12 17:05:53 2009
节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2/today-o9.htm
今年六月,为了让台北「好好看」,地上古老的蒸汽火车加水煤台等设施,被台北市政府
给拆除夷平;接着是华山地区的货运月台被拆除,连台北市仅存唯一兴建於战前的火车站
桦山驿,也在文化局程序完备的专业考量下,不列古蹟也不设为历史建筑,仅凭都发局的
口头承诺,未来会保存并加强「铁道意象」。类似的作为与承诺,日前又在松山菸厂第一
至五号仓库,靠近原本纵贯线侧的货运月台重演。为了都发局的道路开辟,菸厂内重要的
铁道运输月台,竟被硬生生削去,铁道与枕木散落一旁,同样的承诺是:「未来会注意铁
道意象的塑造」。
==========
本来是历史文物→都发局「口头承诺」+文化局「程序完备的专业考量」→解除指定
文化资产保存法
http://tinyurl.com/68ytwy
不解,为何可以指定之後,再解除指定,只要该局处自认为合理就好?
那麽之前指定好玩?或者只是剥夺部分所有权,然後指定开发的诱因?
--
国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学, 学术
Academy 研究 Σ科学学术研究院
Interdiscipl Core Σ 跨领域.学术总合研究中心
Urban_Plan 都计 ◎都市规划讨论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3.152.42
1F:推 oodh:借转 12/12 20:06
※ oodh:转录至看板 Policy 12/12 20:06
2F:→ xainbo:ps. 请问,这件事情,适用都更条例吗? 12/12 23:21
3F:→ xainbo:也搞不清楚,这适用台北好好看的哪一个子计画.... 12/12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