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amido (狗)
看板Urban_Plan
标题[发问] 土地徵收与计画书拟定(或送审)的顺序??
时间Wed Apr 8 20:09:59 2009
想请问各位高手~
如果政府有心将原土地使用分区为A的私有土地
变更为B,以便开发利用
例如住宅区变更为公园用地
那麽应该先徵收土地後,再拟计画书,然後送审
表示土地已取得,可以变更开发
还是计画先通过,再跟地主徵收土地??
如果是先徵收土地的话,要不要跟地主说明原因?
还是说住宅区可以不用变更,直接徵收做公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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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71.141
※ 编辑: micamido 来自: 58.114.171.141 (04/08 20:11)
1F:推 shows:请查阅释字第513号 04/08 22:40
2F:→ micamido:啥??什麽释字@"@!? 可以说清楚一点吗? 04/09 02:23
3F:推 klodcherry:需先透过通盘检讨或个案变更方式,送县都委然後内政部 04/10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