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Urban_Plan
标题 农村再生条例真的很危险 上
时间Sat Apr 4 16:13:46 2009
※ [本文转录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 GreenParty
作者: kochs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政八] 农村再生条例真的很恐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2eZzr4q6kI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Wd85nTMM1o&feature=related
(原文吃光,剩两个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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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赚到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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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连结,一用一体 我们分开来讲,
第一个连结里徐教授着重的是在
「开放变更 + 不明确的法规 (很可能)= 套利的浮滥变更」
也就是我之前说的
农再条例最让人媾病的部份 -- 农地会被套利变建地
他提到了几个重点,我列在下面
法律保留原则 (解释)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32407286
&
大法官解释文
http://jyfd0916.googlepages.com/art8.htm
授权明确原则 (解释)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1706964
&
学理研究
http://0rz.tw/PA2PP
简单来说,这两个原则有贴近之前 e大 所提出的(强制微收)问题
不论是e大所认为的不行 或我认为的可以 实际上都不够精确
依这两个原则来说
政府如果行政会影响人民权益 「不只是不能违法,还要完全按法条行事」
也就是说,「会损及人民权益的部份,必需经过立法程序来确认」
再者,立法时 上述「国会授权给行政系统作为」的部份
必需要「明确」 所有它可以做的都要列 -- 反之 , 没列的就都不能做
(以上是我的理解.. 还请专业人士指教)
也就是说,政府不是不能徵收人民的土地
但这个程度必需要有明文的规定怎麽收,而不单是一句「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他在影片中提到「大法官解释 409号」
土地法、都市计画法就徵收目的及用途之规定违宪?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09
(节录)
惟国家因公用需要得依法限制人民土地所有权或取得人民之土地,此观宪法第二十三条
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自明。徵收私有土地,给予相当补偿,即为达成公用
需要手段之一种,而徵收土地之要件及程序,宪法并未规定,系委由法律予以规范,
此亦有宪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第十四款可资依据。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九款及
都市计画法第四十八条系就徵收土地之目的及用途所为之概括规定,
但并非谓合於上述目的及用途者,即可任意实施徵收,仍应受土地法相关规定及土地法
施行法第四十九条比例原则之限制。
徵收土地对人民财产权发生严重影响,举凡徵收土地之各项要件及应践行之程序,
法律规定应不厌其详。有关徵收目的及用途之明确具体、衡量公益之标准以及徵收
急迫性因素等,均
应由法律予以明定,俾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徵收事件及司法机关为
适法性审查有所依据。尤其於徵收计画确定前,应听取土地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之
意见,俾公益考量与私益维护得以兼顾,且有促进决策之透明化作用。
另,大法官解释第443号
以役男出境处理办法限制役男出境违宪?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3
(节录)
诸如剥夺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体自由者,必须遵守罪刑法定主义,以制定法律
之方式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权利之限制者,亦应由法律加以规定,如以法律
授权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补充规定时,其授权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若仅属与
执行法律之细节性、技术性次要事项,则得由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必要之规范,
虽因而对人民产生不便或轻微影响,尚非宪法所不许。又关於给付行政措施,
其受法律规范之密度,自较限制人民权益者宽松,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者,
应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之必要,乃属当然。
嗯,我个人认同徐教授的见解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
他引用 法律保留、授权明确 虽然这两条是「保护人民权益」
但
他的目的应是「避免官民谋利、危及公共利益(农业发展)」
以结论来说,因为立法、行政两院不可能明文规定开放官民谋利
所以他的手法是直达目的没错 (一但条文详细规定,被上下其手的可能性就会低很多)
但却也仍是间接的、仍有回避方法的做法
只能说,一但政院把条文订清楚了,
剩下的猜疑要排除掉无根据的阴谋论 就很难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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ˍ◣ . ↘ 千山飞绝,万径踪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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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舟蓑翁,独钓江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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