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zack (终极的布拉姆斯第四号)
看板Urban_Plan
标题[讨论] 高架桥下空间及空桥的使用问题
时间Mon Jan 26 18:07:48 2009
想请教各位
一般在做都市规划设计阶段 使用强度的分配上
是按照使用分区及其强度(如容积率) 来作规划
如果是道路用地呢??
若照建筑法规定 建筑物是不能超出建筑线的
高架桥下方空间 是否可以建筑呢??
如为铁皮屋(临时构造物)或是停车场必须之管理空间尚可理解
但是常常可以看到 RC构造物 有些甚至与高架桥共构
例如早期的光华商场 或其他现在仍存在的桥下空间
这些在建筑或都市规划设计上 是否有合理的解释??
另外两栋建筑之间以空桥连结 在许多地方可见
但空桥除了供人通行外 是否可以提供其他功能?? 比如营业等商业行为
曾在基隆看到有些市场以空桥相连结 而这些空桥甚至成为了市场的一部份
若是这样 那这部份空桥的建蔽率及容积率要如何计算呢??
另外随者交通立体化 国内外是否有相关论述或法规在探讨
都市规划及交通立体化发展强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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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28.232
1F:推 stratist:空桥申请杂照就好了,开放公众通行 01/26 22:07
2F:推 shibuyakoji:公设多目标使用阿 高架桥类的交通设施是允许的吧 01/26 22:31
3F:→ jjzack:我说的不是像信义区或新板特区那种空桥拉 都没注意看我说的 01/26 22:42
4F:推 yisuan:公设多目标使用 01/27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