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gvu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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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内政部:北县市、高县市6年後合并
时间Sun Nov 2 11:45:59 2008
基本上这个议题还是要从三个方向作讨论:
一,
行政区域划分:
行政区域的大小面积跟数量往往随着历史演进会作变动,从清朝到日治到国民政府
来台之後台湾本岛经过不少次的行政区域变动,目前的行政区域大致从西元1982年
新竹市与嘉义市升为省辖市之後就没有太大变动过了,因此到现在经过快要30年的
时光实在有检讨区域划分的必要性。研究一下邻近区域:
日本:47个一级行政单位(都道府县),其中包括政令指定市/中核市/特例市,这三种
市虽然拥有都道府县下放不同比例的权力,但名义上仍旧归属在都道府县之下
,例如神奈川县(横滨市),爱知县(名古屋市)....
韩国:8道,1特别自治道,1特别市,6广域市。这有一点比较类似台湾现在有把区域
市区单独划设出来成市的划分,不过细究这样子划法与台湾还是有本质上的差
异,因为8道的面积平均在7000多~19000多平方公里不等,而6广域市与1特别市
的面积也在500~1000多平方公里不等,相较台湾的县平均都在1000~4000多平方里
与省直辖市在260多平方公里以下而言,其"广域市"仍旧与现行台湾的省.直辖市
有差异。
中国:各省之下以"地级市"为主要编制,以广东省来说下辖有21地级市,福建省下辖9
地级市,每个地级市的面积大部份都在千平方公里以上,有的则是万平方公里。
因此个人以为台湾还是要废除"挖地瓜式"的行政区划,以天然地理/交通状况/生活圈
/人口分布/经济依存等条件去划定范围,但不该倒因为果用"人口"去当划定标准。至
於数量上根据以往讨论大概还是落在10~15个一级地方政府单位是适宜的。
二,
地方制度:
这个部份其实从3个地方切入就差不多,一是层级,二是名称,三是选举。
层级部份大概多数都是倾向二级制度。至於名称,一级单位有都/城/市/县/州...等
二级单位有乡/镇/市/区等。个人以为一级单位可以统用"市",二级单位统用"区"。
用都/城/州不为民间习惯使用,突然改用实在有点天外飞来一笔的怪。
再来是二级单位的选举问题,有人认为民选才能维持地方自治的民主精神,有人认为
官派可以维持事权统一,减少过多行政资源浪费,个人则是倾向赞同官派。
三,
财政收支划分:
地方制度到最後仍然要有财政收支划分的完备配合才能发挥效果,另外在中央与地方
的财政分配上究竟该下放地方财权多少也是该好好讨论,中央集权钱过多被批评影响
地方自治,中央下放地方钱权过多又有地方怠权滥花的疑虑,这中间拿捏是个艺术,
尤其应该加强"预算审核"与"监督",这样子才能让钱洒下去地方作有用的使用。
1F:推 eslite12:推 11/02 11:48
2F:推 JJLi:推讨论 当然我认同的有所不同,这篇文章才有真的讨论的价值 11/02 13:47
3F:推 Taichungist:推一下 有了背景的认识 讨论区划才有意义 11/02 13:57
4F:推 xainbo:我认为还有国土规划、原民自治等可以考虑 :) 11/02 14:02
5F:→ JJLi:国土规划就是本文所言的,也包含原住民的自决议题。 11/02 15:00
6F:推 xainbo:欸....跟我认知的有一点点不一样Orz 11/02 15:20
※ 编辑: vmgvu 来自: 59.104.239.221 (11/02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