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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关於身障艺人是否开放吐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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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8/09/2010 01:34:39 Mon
◆ 票选题目描述:
版主群之前有在讨论,有关z-25-31~34
目前有身障在身的异人,包含阿集仔、销黄旗、兵旗不、洲捷轮等人
是否开放吐嘈来讨论,所以特开此投票给大家表决,请大家投下您神圣的一票
选项很简单:
1.还是不开放吐嘈,保留豁免权
2.开放吐嘈,但不准针对其身障部位吐嘈,或以其身障部位来作文章
(例:阿吉仔是下半身肢体障碍、销黄旗是眼睛、兵旗不根说是耳朵?
洲捷轮是僵直性脊椎炎)
◆投票结果:(共有 21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维持身障艺人原本的豁免,不吐嘈 61 票 28.11% 28.11%
开放吐嘈,但身障部位禁止吐嘈 156 票 71.89% 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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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jk410 的建议:
我是觉得看得出来的就不要吐比较好
看不出来又拿不出证据的就吐死他活该刚好= =
○使用者 roverchi 的建议:
还是我的一致信念:
当不当艺人是他可以选择的。但当那一国人、身上有什麽残缺都不是他可以选择的
○使用者 strawcc 的建议:
不能吐嘲卤蛋这里少了好多话题
○使用者 shizuku429 的建议:
我觉得至少卤蛋可以开放吧 吐槽点这麽多 都可以出一本书了
○使用者 QooPtt 的建议:
周卤蛋想要取消兔朝 天下大乱啦
○使用者 nat132108 的建议:
可以吐槽他很烂的演艺事业 但身体部位要尊重
○使用者 cash16n 的建议:
身障人士本身已经有缺陷,损人还是要留三分
○使用者 bztfir 的建议:
B'z最高!!
○使用者 light20735 的建议:
不要攻击障碍的部分都可以
○使用者 psterry4 的建议:
应该也不会有人没品到拿部位来做文章吧 这样有30cm的我不就整天拿来说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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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217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