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hwj (W.W.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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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5月15日停修申请截止
时间Wed May 6 16:48:34 2009
※ [本文转录自 CivilTA 看板]
作者: chiehwj (W.W.J.D) 看板: CivilTA
标题: [公告] 5月15日停修申请截止
时间: Wed May 6 16:48:16 2009
同学们拟申请停修课程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务必於5月15日(周五)下午5时之前
将任课教师、就读系所主任(所长)已签章同意之申请书送交您注册的教务单位
(注册组、研教组、社科教分处、医教分处、进修教务组),逾期恕无法受理。
其他有关本校停修课程规定之重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进修学士班学生均可申请。
2.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一科为限。但情况特殊检附证明文件经任课教师、就读学系(所)
主任(所长)及教务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正课与实验;正课与实习得一并停修,但均须填写於停修申请书
并经二科任课教师签章同意。另有因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需停修不止一科者,
请另填「学生报告书」并检附证明文件办理)。
3.停修後该学期修习科目数或学分总数:
硕、博士班不得少於一个科目(含论文)。
学士班不得少於9学分(进修学士班不得少於6学分),唯修业年限最後一年
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停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4.停修课程仍会在成绩表上有纪录:成绩栏注明「停修(WITHHOLD)」。
(此项纪录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见仁见智,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规定应另行收费之课程停修後,已缴费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6.「停修申请书」或「学生报告书」请至各教务单位索取或至注册组网页下载。
注册组网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点选「表单下载」
7.研究生有选「硕士论文」、「博士论文」课程,表示正在撰写论文,即使本学期不提出
口试申请亦无妨,无需申请停修论文课程。若已提出口试申请但无法完成论文者,仅须申
请撤销学位考试,仍无需申请停修论文课程。
联络人:注册组成绩股股长 陈志恒小姐
电 话:3366-2388转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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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157
※ chiehwj:转录至看板 Transport96 05/0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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