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megoogle (goo之哉 goo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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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台大转学生报考资格修正
时间Mon Mar 21 13:37:23 2011
※ 引述《st510193 (阿ㄍㄡˊ)》之铭言:
: 刚刚很无聊的上了学校教务处网页看了一下
我刚刚很不无聊的打电话给教务处问了一下XD
: 发现今天新公布的学则修正
: 网址如下: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TATUTE/LAW6-post.doc
: 关於报考资格有做了修正
: 修正後条文:
: 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并经参加本校转学考试录取者,得转入本校相当年级肄业:
^^^^^^^^^^^^^^^^^^^^^^^^^^
大家注意!!!"并经参加本校考试录取者"!!!
请注意到这边~
因为"学则"主要是规范"学生及准学生"的
相关条文请见学则总则第二条
第二条 本校依本学则处理学生之学籍及其有关事宜,其细节得另行规定。
^^^^^^^^^^
注意到了吗?
也就是说,考生(还不是台大学生)基本上不属於学则的规范对象
另请参照转学生招生办法第三条
具下列资格之一者,得报考本校学士班及进修学士班转学生招生考试:
一、曾在本校或其他公私立已立案之大学及独立学院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外国大学;
或授予学位之军警学校肄业,修业满一学年以上,经原校发给修业证明书或成绩单者
(军事院校必须持有退学证明书及成绩单。)
以上是转载原条文~
我们可以看到,在"转学生招生办法"(也就是针对转学考考生的规范)
的资料显示,符合此条件=可以报考
只是根据学则,在确定录取"後"需要补办退学手续
特别在此向大家说明~
(希望不要有板友产生误会,看到s大的文章直接跑去退学啊~囧囧)
: 一、 大学肄业生修业累计满二学期以上,办妥原校退学手续取得修业证明。
: 二、 专科以上学校或专修科毕业。
: 三、 专科同等学力。
: 原本条文:
: 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并经参加本校转学考试录取者,得转入本校相当年级肄业:
: 一、 大学肄业生修业满一学年以上。
: 二、 大学毕业已服兵役期满或无常备兵役义务。
: 三、 专科学校或专修科毕业。
: 四、 专科同等学力。
: 五、 空中大学肄业全修生修满三十六学分。
: 以上就提供给大家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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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83.62
1F:→ confused7749:跑去退学就真的是悲剧了 03/21 13:47
2F:推 st510193:真是不好意思阿...囧 03/21 13:55
3F:→ letmegoogle:大家注意!!!楼上害好多人直接跑去退学了!!! 03/21 14:16
4F:→ gdw:其实修改後的意思只是多了一句提醒记得录取後要办妥原校修业 03/21 14:46
5F:→ gdw:程序 就不用想的太复杂就可以了 03/21 14:46
6F:→ lovehan:夜间部明明不招了 这条文是写好看的吧...XDDDDDDDDDD 03/21 16:27
7F:→ ntue7978:打去询问招生组说一切还是要等简章出来为准 03/21 17:05
8F:→ lovehan:一定是有案例 忘记跟原校办退学 直接摆烂之类的 03/21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