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cc123 (不好笑!)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林山田书中的问题!!!
时间Sat Jan 20 15:03:56 2007
请问有念林山田刑法通论的朋友
在林老师的书第九版 负面构成要件要素的地方 (P251 第二行的地方)
他说行为虽然具有正面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因为不具负面构成要件要素,而欠缺不法
故不构成犯罪。
这里是不是有问题呀 不具负面构成要件要素就是欠缺合法化事由怎麽会不构成犯罪?
有人知道吗?告诉我一下吧 还是我观念错误
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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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76.102
1F:推 ral:负面构成要件也是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不具备 会成罪麻? 01/20 19:10
2F:推 sinksink:不不,上面的有点误会,原po是以249页与250最下面对照 01/20 23:00
3F:→ sinksink:觉得文字描述相冲突 01/20 23:00
4F:推 ral:刚翻了一下 发现我在"不"上面打了X 所以应是笔误(我的是八版) 01/20 23:07
5F:→ ral:没想到改版只是把八改成九阿 (菸) 01/20 23:08
6F:推 Qlair:楼上不正解,书没写错,只是它是在讲二阶所以初学者会搞混 01/21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