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当坏人)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刑法] 请问大家
时间Fri May 19 00:38:03 2006
有错请指正...
根据a大的指教我做一些修正.......以亮字标出....
※ 引述《bbsdon (梦想边界)》之铭言:
: 这是一题题目
: 试举出一个「行为人虽以期行为实现构成要件结果,但仍属未遂构成要件该当
: 行为人。」之力例;并说明何以如此
1.
不太可能是「择一因果关系」,
因为既然因果关系己经被排除,「实现构成要件结果」根本不可能
一个没有因果关系的结果,根本不会是「实现构成要件结果」
2.既了未遂与未了未遂??
不管是既了未遂或是未了未遂,皆未「实现构成要件结果」
这与本题前段显然不符
3.累积的因果???????????
阿....会研究看看............
以下借用板友的实例说明:
Q1:
甲欲杀乙,朝向站在的乙开枪,子弹未直接命中乙之要害,仅擦过乙之腹部,
造成皮肉伤,不料乙本身是血友病患......最後因血流不止而死亡。
A1:
乙之死和甲的开枪在因果关系上为「因果历程错误」,
但未有重大偏离(乙因血友病血流不止而死为同一行为造成,且并不违反甲之本意)
甲成立既遂犯
∴此例与本题无关
Q2:
甲乙二人分别与丙素有恩怨已久,某日丙乘船出游,甲、乙前後接到消息,
见机不可失,分别於船仓内装置炸弹
该船於驶出港口不久便连续爆炸起火,丙於仓内驾船当场炸死
A2:
此乃「同时犯」,甲乙二人皆既遂
∴此例与本题无关
Q3:
甲、乙圴欲致丙死,某日分别潜入丙宅,於丙之饮食中渗入氰化物,
丙果真因食入渗有该毒之食物,毒发身亡,嗣後经证据调查,甲、乙各渗入之氰化物
圴不足致丙死亡,惟二人所渗之毒物相结合,方致丙死亡。
A3:
条件关系论下的「择一因果关系」己经‧过‧时‧很‧久‧了‧
若以「择一因果关系」来审查,则甲乙成立既遂犯
若以相当因果关系或客观归责来审查,都是已经将因果关系排除掉
并未「实现构成要件结果」(甲乙成立未遂犯)
∴此例与本题无关
Q4:
甲和乙同时想杀丙,乃各自在水中放置毒药,无论甲下毒或乙下毒,丙喝後,均死亡
A4:同Q2
Q5:
甲与乙丙素有恩怨已久,某日乙丙共乘船出游,甲见机不可失,便於船仓内装置炸弹
该船於驶出港口不久便爆炸起火,乙於仓内驾船当场炸死,丙因在船头吹风逃过一死
A5:
乙丙中只挂了一个(原本是要挂掉两个),并未「实现构成要件结果」
∴此例与本题无关
: 这题目,我和同学有讨论一下。我们初步是认为是既了未遂与未了未遂。
: 但是老师却说,此为择一之因果关系?
: 能否麻烦大家,对这提题目提供一下意见!!
: 谢谢
三阶论:构成要件该当,违法性,罪责
二阶论: 不 法 ,罪责
(这边应该大家都懂了,不赘..)
偶然防卫(反面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实例:甲宰了乙,事後才知道,甲在宰乙之际,乙也正要宰甲
以三阶论审查:
客观构成要件该当:乙被甲宰了
主观构成要件该当:甲就是要宰乙
违法性:客观上有现在不法之侵害,但主观上甲无防卫故意,∴不阻却违法
罪责:略.....
结论,偶然防卫对甲而言,成立既遂犯,顶多只有量刑的问题
以二阶论审查:
不法:
客观要素:正面(乙被宰了) 负面(有现在不法之侵害)--------不该当
主观要素:正面(甲要宰乙) 负面(甲无防卫故意)--------------该当
罪责:略.....
结论,偶然防卫对甲而言,成立未遂犯
再看一次题目:
「行为人虽以其行为实现构成要件结果,但仍属未遂构成要件该当行为人。」
二阶论下的偶然防卫,恐怕是唯一符合这题描述的例子...............
..........有错..........请指正................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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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penGoodCunt:强者.......(敬佩冒) 05/19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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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OpenGoodCunt:我id太长了 推不齐的..........Orz 05/19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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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推 ilovesumika:Q3是累积因果吧? 05/20 00:33
6F:→ ilovesumika:另最後应该是主观该当客观不该当才是 05/20 00:34
的确,我弄反了....orz.....多谢指正........
※ 编辑: ezpeer107 来自: 218.167.194.43 (05/21 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