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ain17 (达欣*万岁)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错误的效果
时间Wed Mar 29 19:19:22 2006
老师将表意人之过失之错误 归责事由列表如下:
责任程度
故意
最轻
过失---(1)重大过失
较轻
---(2)轻过失 ---具体轻过失
轻
---抽象轻过失
重
事变---(1)通常事变
较重
---(2)不可抗力
最重
请问,为什麽故意的责任会是最轻的?而不可抗力之责任会是最重的?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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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94.80
1F:推 misiagod:这样想就好~如果有天老师跟你说~你故意打同学要被记过 03/29 22:45
2F:→ misiagod:但不小心打到同学不用记过 03/29 22:46
3F:→ misiagod:和你不但故意打同学要记过而且不小心打到也一样.. 03/29 22:46
4F:→ misiagod:再和你故意打同学要记过,不小心也要~而且 03/29 22:47
5F:→ misiagod:因为打雷你惊吓到打到同学也要记过..这三种比比看就知道 03/29 22:48
6F:→ misiagod:哪一个责任最重了~应该是第三个~你要负的责任最严苛~ 03/29 22:49
7F:→ misiagod:也就是你要最小心就对了..被雷吓到你能控制吗?? 03/29 22:49
8F:推 bt011086:就此,可以把"责任程度"想成"法律诫命当事人的注意程度" 03/30 09:42
9F:→ bt011086:讲"诫命"或许不是很洽当,改成"要求"好了:) 03/30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