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storia (故事)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林东茂师书上关於遗弃罪的案例
时间Tue Oct 25 21:34:25 2005
未婚妈妈甲,育有二女,长女五岁,次女十月。某日,甲与男友出游,行前叮嘱长女照管
妹妹,告知厨房与冰箱有食物可吃。至第三日,甲未能尽兴,再延三日;待甲返家,婴儿
已经饿死,长女则昏迷不醒。甲赶忙送医,医生说,迟延半日,女童将无救治希望。问甲
成立何罪?
一、甲对於饿死的婴儿,成立遗弃致死罪,或不作为杀人罪?
二、甲对於长女,成立遗弃罪,或不作为伤害罪?
三、前述二罪为想像竞合或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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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太好
请板上高手解惑了
(谜之音:毕竟是他书上的案例,总得弄懂啊……期中考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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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像是行屍走肉,就算他们做着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也似乎是半睡半醒,这是
因为他们追逐的目标不对。生命若要有意义,就要投入去爱别人,投入去关怀你周遭的人
,投入去创造一些让你活得有目的、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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