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king (样 子)
看板TransLaw
标题Re: [问题] 一题题目,大家看看
时间Sun Jul 17 00:17:44 2005
※ 引述《bbsdon (梦想边界)》之铭言:
: 甲和女友乙吵闹要分手,甲心情不好,就找朋友丙喝酒,甲跟丙说,谁抢了甲的女友
: ,他做鬼也要去找他算帐。甲在喝下半瓶高梁後,藉着酒胆骑摩托车要去找乙谈判。
: 骑出去没多久,就撞到附近的大垃圾桶,丙劝甲别去了,甲能坚持要骑摩托车去找乙谈判
: ,快到乙家时,见乙正要出门,甲此时正接近路口,看见横向之绿灯转成黄灯。於是加油
: 欲过十字路口,撞到正在人行道上的丁,此时乙冲上来抱住丁,哭喊着丁的名字。
: 甲原来因闯祸呆若木鸡,但见乙之举动,甲冲上前不断对丁怒骂活该,警察到场时,
: 甲仍在怒骂。到了警局,警察告知丁死亡,此时甲喃喃自语说,反正他早就不想活了,
: 丁抢走乙,他死活该。
故意犯没有所谓"事後故意",所以甲在撞到丁之後,原本因闯祸儿呆若木鸡,
这里就可以判断,甲并非是前故意,
甲在事前对丁的身分全无认识,且即便认识,甲本身也无撞丁之意欲(至少在撞上之前)
固本题 甲当然不成立故意犯
然甲自陷精神障碍状态,欲藉酒壮胆,而以一般人有良知的理性第,均可了解酒後驾车
之危险性,丙也曾劝甲,然甲仍表示"能"骑去,可见其对酒後驾车所可能导致之危险,
亦有认识,仅确信其结果不会发生,但最後仍导致撞死丁之结果,固属过失致死.
至於其自陷精神障碍状态的部份,我国目前实务上并不承认有所谓的过失原因自由行为
所以...甲应该可以减免罪责~
但新修法以後,将原因自由行为明文订於刑法19条II项,自行招至者不在此限,故新修法
以後,甲即无法减免罪责~
: 此案中,检察官认为是故意杀人,律师主张是过失杀人,而非故意
同学~
法典里没有过失杀人这条罪名唷~!!
只有过失"致死"~!!
写过失杀人会被亏的~~
: 请问所持有的理由是什麽?
理由如上~~小小浅见,如有误请指正~感激~!!
: 若你是法官,你认为是故意还过失?
我是法官我铁判他过失,然後在量刑上,给他高度优惠的减刑.
因为我受不了劈腿女~!!
我一定会介入强大的心证~男人真命苦!!!
开玩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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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对的决定~
就让我看到那曙光吧!!
豁出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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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89.158
1F:推 ouyang:有一个小地方有问题,就是无责任能力的话, 220.135.148.56 07/17
2F:→ ouyang:是无罪责,即行为人不构成犯罪,而非是成立犯罪後 220.135.148.56 07/17
3F:→ ouyang:有罪无刑罚的免除罪责(请参考三阶理论) 220.135.148.56 07/17
4F:推 ouyang:另外就是从题目中并无法得知甲有杀害丁的主观构成 220.135.148.56 07/17
5F:→ ouyang:要件要素,且杀人系既成犯(状态犯),也无事中故意 220.135.148.56 07/17
6F:→ ouyang:所以在故意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判断即不该当 220.135.148.56 07/17
7F:推 amaking:这题的甲并非非无罪责能力阿~只是要讨论原因自由 219.91.89.158 07/17
8F:→ ouyang:嗯!我的意思只是说精神障碍包括心神丧失 220.135.148.56 07/17
9F:→ amaking:行为对罪责的影响阿~现行法是减免罪责~ 219.91.89.158 07/17
10F:→ amaking:但现行实务并不承认原因自由行为有过失~故现行法 219.91.89.158 07/17
11F:→ amaking:上,效果奶减免罪责,这不是无罪责唷~ 219.91.89.158 07/17
12F:→ ouyang:现行法19I的不罚应是指无罪责同理合法化事由亦是 220.135.148.56 07/17
13F:→ amaking:仅在修法後,一并承认故意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 219.91.89.158 07/17
14F:→ amaking:新修法以後就都处罚了 219.91.89.158 07/17
15F:→ amaking:但原因自由行为是适用19II不是19I唷~! 219.91.89.158 07/17
16F:→ ouyang:自陷於精神障碍包括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 220.135.148.56 07/17
17F:推 amaking:这边先用清楚,原因自由行为的法律效果,你就懂了 219.91.89.158 07/17
18F:推 amaking:罪责是层昇的概念,精神障碍之人,得减免罪责 219.91.89.158 07/17
19F:→ amaking:减免罪责非无罪,所犯之罪仍成立,仅减免刑责而已 219.91.89.158 07/17
20F:→ ouyang:问各小问题?请问您是以何师的书本我主? 220.135.148.56 07/17
21F:→ ouyang:更正"为主" 220.135.148.56 07/17
22F:→ amaking:林山田老大~! 219.91.89.158 07/17
23F:→ amaking:他书上的原因自由行为写的很清楚阿~ 219.91.89.158 07/17
24F:→ ouyang:这样好了,可以请您把您的见解Repost一遍吗?因为 220.135.148.56 07/17
25F:→ ouyang:这样比较容易理解! 220.135.148.56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