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ice (灰色先生)
看板Toy
标题[分享] 复制人大战:谈乐高专利
时间Tue Apr 3 03:03:09 2012
XD 後半段 网路世界改变乐高
还蛮有趣的
网志好读版:
http://atseowni.blogspot.fr/2012/04/blog-post.html
随着专利权保护的消失,乐高积木开始面对各种复制品的挑战。
在突破重重司法大战的关卡後,乐高玩具试图重新定义他们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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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一直都是大人小孩的开心果,也是许多玩家的必需品,甚至可以说没有乐高就没有
FabLab实验工坊。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些彩色塑胶积木的世界背後,隐藏了另一个面相。
除了创意之外,乐高也提供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法律问题。
最近除了被送去外太空的乐高小人之外,乐高世界正经历一场司法大战。源自丹麦的乐高
和世界各地的竞争对手,为了抢夺百亿美元的玩具积木市场而大打出手。深入探讨後我们
发现乐高最主要的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而时下流行的网路短片、自由软体和3D影印,正用数位化和法律途径影响乐高的核心。
------消失中的专利------
乐高集团上周对德国人Torsten Geller 经营的美国公司Best-Lock积木提出告诉。乐高指
控该公司仿造和销售类似乐高的积木。再之前,乐高也对加拿大的竞争对手Mega Brands
积木提出告诉,因为他们生产贩售和乐高相似的积木。只是乐高并没有占到便宜,Mega
Brands後来提出上诉,让乐高在衡量风险後决定把告诉撤销。
这些波折,只是乐高这些年「复制人大战」的几个新篇章。但近年来情势对乐高越来越不
利,在专利保护上也碰到许多严峻的考验。
在二次大战之後,随着塑胶的普及,丹麦木匠Ole Kirk Christiansen在儿子的帮助下推
出乐高积木。1961年,乐高集团注册专利权,在市场上透过司法保护取得竞争优势,但这
顶保护伞的有效期限只到1988年。在专利权消失後乐高就面临了新的竞争,这个漏洞也开
启了的「复制人大战」。
为了延续这项专利权,乐高想到了转移司法的战场。1989年,乐高在英国法院控告Tyco
Toys公司侵权。法院裁定Tyco Toys确实侵犯了乐高的设计,但却否决乐高积木可以受到
确实的专利保护。因为法院认定积木的设计,着重在功能而不是美观上。然而乐高在2002
年再兴诉讼,将Coko玩具告上中国法院,并让它因为违反专利权被定罪。
看来专利权的保障是那麽模糊不清,乐高只好尝试用商标权来保护他们的积木,但结果也
是大失所望。
2005年,面对加拿大和美国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Mega Blocks积木,乐高向加拿大高等法
院提出告诉,要求Mega Blocks的积木和乐高要做出区隔。但法院驳回乐高的请求。在判
决中指出,「一项单纯的功能性设计,不能成为要求商标保护的依据」。
两家公司的司法大战只好延烧到欧陆。乐高在德国、义大利、法国、希腊和荷兰提出告诉
。激烈的战争一直延烧到2010年年底,欧盟法院拒绝乐高使用商标权,来刻意延长它的专
利地位。法院指出,乐高积木的形状,并不能够当作产品特徵,而是单纯表现功能性,所
以商标权不能够做扩大的延伸。
这些判决显示乐高在法律上有些部分是不被认同的,就某方面来说,阻扰了他们的产权独
占。但这点缺失并不会直接或间接,让乐高跟对手竞争时完全败下阵来。
------乐高帝国的反击------
於是乐高充满侵略性的在法律上寻求自保,甚至不惜造成一些牺牲。即使输掉部分判决,
商标权对乐高来说还是有利用价值。譬如乐高对手表业者 Ice Watch提出诉讼,因为他们
的包装做得太像乐高积木。另外在网路上,乐高对名称包涵「乐高」的网站也不吝提出诉
讼。
为了让某一个网站关门大吉,乐高会动用一切司法资源来威吓目标。譬如他们要求 Lord
of the brick 网站,必须在网站上强调乐高商标。合理的审核还可以让人接受,但有时
诉求太超过就会引起反弹。譬如乐高曾试图对一个非政府组织采取法律行动。
------网路世界改变乐高------
乐高也不是一直都在法律上兜圈子。业余爱好者喜欢利用积木来重新创作,乐高也乐见这
种互动方式。
集合积木的无限可能性,幽默的自制动画或漫画式短片,玩家间形成一股「自制短片」风
潮,创造了许多精彩的玩法,像是thebricktestament制作的故事集、或是
brothers-brick的专业分享、或是customminifig 提供的客制化人偶,让玩家们透过网路
社群来发明新玩法。除了业余爱好者,专业玩家像是 brickprinter 也藉由他们的创意赚
钱。
乐高也很清楚耕耘网路社群有多重要,尽管这表示它必须放弃部分智慧财产权。所以乐高
将这股压力转移到网页公告「请公平竞争」上,在打击盗版和接纳玩家间找到平衡点。虽
然有些复杂,但这样也就表示乐高接受业余玩家的创意,还有教学或开箱的短片和照片分
享。
以此为基准,对於一些网站内容和产品,乐高宽容地不寻求法律途径来找他们麻烦。但如
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乐高还是有办法阻止他们,就好比Spinal Tap乐团在2009年的例子
。(该乐团想把youtube同人影片收入DVD纪念,但乐高认为影片内容不适合乐高的顾客群)
然而乐高也懂得鼓励新计画、开放粉丝自由创作。就好像对於破解乐高机器人Mindstorms
的骇客,乐高也选择停止追讨法律责任。乐高接受开放原始码软体,让粉丝社群更进步活
络。此外,乐高也决定汇集广大玩家的智慧,推出了「Cuusoo」这个资讯平台,让使用者
可以在上面发表设计提案,并且和网友一起讨论创作。只要提案有超过一万个人支持,譬
如Minecraft 提案,乐高就会发行该设计让大家来买,并且把提案盈收的百分之一给设计
者。
这个参与经验确实很吸引人,但乐高在法律上还是不让步。网站的使用说明指出,提案的
设计人要把着作权让给乐高发行,尤其是制作、传播和贩售这些设计点子。如果提案人在
其他地方使用他的创意,譬如说在自己的网站或是个人履历,乐高并不会干涉。
乐高去年就发行了一台「感觉构想很像是玩家提供的」的太空船。这种商业发行的模式,
未免太过自我设限。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乐高善用的方式是开放资源或「群众外包」
(Crowdsourcing),就能比较公正的汇集大家的创意。
------3D影印机:冲击性的未来?!------
於是乎对乐高来说,未来最大的威胁就只剩「3D影印机」。这项快速的新科技,可以轻而
易举的让每个人在家制造东西,当然也会侵犯到智慧财产权,特别是乐高积木这种构造简
单的产品。
事实上这样神奇的3D影印机已经存在,就像 MakerLegoBot,透过模组可以自行拼凑出乐
高积木玩具。我们可以想像未来就会有其他3D影印机,可以拼凑出大型的乐高积木。然後
这类产品就会超越乐高公司还有其他玩具积木。既然乐高积木在保护积木的智慧财产权都
已经那麽困难了,相信未来这种新型态的竞争更是无可避免。
在等待积木革命的同时,我想还是用乐高的历史来总结。其实 Ole Kirk Christiansen
自己也证实他并没有创造「乐高积木」的概念,而是在二次大战期间把英国人 Hilary
Page 的创意拿过来用。这位丹麦木匠和他儿子巧妙地靠着专利和别人的创意,建造了他
们的积木帝国。
也许是因为这最初的谎言,让乐高承受了着作权的诅咒,并且一点一点的失去掌握商品的
控制权。不论如何,也许就是这样的历史关系,竞争对手 Best-Lock 积木的总裁
Torsten Geller 说:
因为他们在我还小时欺骗了我,我才决定自己创业。这是为我自己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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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LEGO JOUE LA GUERRE DES CLONES
作者:LIONEL MAUREL
编译:阿策
图片:Owni / Marion Boucharl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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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uice 来自: 93.9.58.207 (04/03 03:04)
1F:推 coca7744:专业推 04/03 09:05
2F:→ elody0824:ㄗㄢˇ 04/03 13:32
3F:→ elody0824:赞 04/03 13:32
4F:推 nicemood:其实乐高也找寻到自己最佳的出路--授权商品 04/03 23:16
5F:推 hungta19:非常深入呢!赞 04/04 21:30
修改了标题,感谢推文
※ 编辑: huice 来自: 93.9.58.207 (04/08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