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stine (十三和老天爷)
看板TheWall
标题Re: [转录]Re: [转录]不是猎杀女巫 是猎杀live house
时间Wed May 24 15:48:03 2006
※ 引述《vmist (SPACE)》之铭言:
: : 台湾表演独立创作乐手的场地
: : 如此的不足...
: : 只是条子的问题?????
: : 就算条子这项问题可以被摒除,
: : 那麽独立创作乐手的表演空间就会提高吗?
: 不见得
: : 就会有更多的独立创作人主动积极的去live house争取表演机会嘛?
: 不一定
: : 人们就会开始去接受不一样的音乐吗?
: 不会
: 我同意这篇
: 问题不只是条子不只是没有适当的法规
: 客群市场展演品质媒体社会历史文化背景...
: 这些因素对於造就现在这种环境绝对扮演着比条子跟法规更大的角色
: 解决条子与法规的问题对於上面三项情况并不会有太大的正面效果
: 那些问题的背後还有其他非常多的原因
: 但是解决条子与法规的问题至少让live house等表演场地有了存在的机会
: 逊
根本是两回事
livehouse可不可以经营和这个文化圈会不会变好,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就像"狗可不可以进公园"一样
又没有人说只要法律允许狗进公园散步,狗就不会有便秘的问题
又不是为了让狗不便秘才让狗进公园的
即使法律规定"不可以"
实际上livehouse仍然存在,
法规的问题,除了livehouse,户外演出缺乏空间,噪音问题无法解决也都一直没有改变
法律的问题可以上立法院解决
文化内容或品质却不需要去立法院
你当然可以认为只有文化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法律政治问题,坐享其成的人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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