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asakiayu (ayumi)
看板Teacher
标题Re: [新闻]申诉再不合理 校事会议也要调查 退休师仍
时间Wed Oct 29 15:48:42 2025
※ 引述《wush (wush)》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9096275
: 自从去年9月校园事件处理会议(校事会议)新法规上路,只要学生有「不舒服的感受」即
: 可提出,中部有国小男老师被申诉带着有色眼光看某女学童,虽查无实据,但在调查过程
: 中身心崩溃,智商退化到3岁,只能退休养病。
: 校事会议最为教师诟病的是,学生对教师的申诉内容不需具体、不要证据,凭着感觉就能
: 提出,因此匿名检举、滥诉层出不穷。彰化教师团体指出,法令规定高中以下学校各种纠
: 纷须交付处理,不问事情大小和影响层面,甚至还没调查就觉得事情「怪怪的」不合常理
: ,仍要进入调查程序,导致小事化大、大事难以收拾,
对申诉内容不需要具体证据这点
很可以看其他相关申诉管道的玩法
譬如是法律
你要告人,警察因为不能吃案,怎样都会接
不过他们也只有调查权而已
最後怎麽样也是要看法官的判决
到检察官那边
单纯的感受问题,没有相关的旁证
就有高机率以证据不足为理由进行不起诉处分
就算进入了诉讼程序
那也是看法官的判决结果
而一般的政风
感受问题应该也是有机会成案
但是仍然只有调查的权力
要惩处
大一点的要另开人事会议协商惩处
小一点的,也是另由上级进行
设计上校事会议虽然没有实际的惩处权
类似政风
但是校长通常是当然委员,甚至是当然主席
但没有一个法官会同时是警察或检察官
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事主管同时是政风
其他制度将调查与判决分开来
是有其理由的
就是在制度设计上,避免权力过於集中
所以我认为问题不是在凭感觉是否能成案
特别所谓的性骚扰、霸凌这种本来就是很讲感受
很难实际举证的东西
而重点是
调查与判决是否确实分立?
另外就是调查的过程,是否有造成被调查者权益受害
有没有达到最小侵害原则?
譬如,性骚扰案
法官直接收押禁见一年
这就很明显的违反最小侵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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