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oun (skyoun)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关於学校的住宿问题
时间Mon Sep 19 23:22:37 2011
※ 引述《zooo7575 (顾家巨蟹男)》之铭言:
: 想要请问版上先进
: 女友是高中老师 学校有老师宿舍 女友住宿
: 我跟女友现在在不同县市教书
: 已有结婚打算
: 但是女友学校总务处说 结婚了就不能住宿(很强硬的说)
: 但是女友现在的薪水假如住外面其实很吃紧(因为还要给家里钱)
: 而且宿舍也比较安全
: 请问版上的前辈或是有相同问题并以得到处理的先进
: 有什麽方法可以处理呢?
: 可以想的其实都想过了,不知道还有什麽招XD
: 1.上签呈给校长(最近换了一个新校长都按照法律来= =)
: 2.请总务处通融(就是总务处的人很强硬的说不行= =)
: 可以不要回不结婚吗QAQ 君子有成人之美嘛...
有法依法,无法循例
规定无明文者,再来搞论理、论情
首先,从最原始的法规开始
请参阅46年订颁的「事物管理规则」第玖章第六条
http://www.hwc.gov.tw/ct.asp?xItem=1861&ctNode=357&mp=1
(单行网址,就不缩了)
各机关编制内之正式人员,均得申请配给单身或眷属宿舍,其申配标准如左:
(一)凡无眷属随居任所者,得申配单身宿舍。
(二)凡有直系亲属或配偶随居任所者,得申配眷属宿舍。凡直系亲属或配偶同在军公教机关服务者,其一方已由机关配有眷属宿舍,另一方不得再行申配眷属宿舍。
重点在「无眷属随居」就可以申请单身宿舍
最多写张切结书,「老公打死不会住在这里」
拿这个去给总务、校长看就可以了
不要担心法条效力,这个「事务管理规则」可是总务处的圣经级的法规
如果您偶尔要去住住
宿舍内上下打点好,左右邻居都微笑,不要过於频繁
这样懂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147.62
1F:→ skyoun :99修订之宿舍管理手册: 09/19 23:55
3F:→ skyoun :进入後选行政规则 09/1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