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enchen (凌云)
看板Teacher
标题Re: [请益] 关於哺乳假的规定~
时间Sun Aug 21 20:23:05 2011
※ 引述《cho122 (知足快乐生活)》之铭言:
: 其实我不是想要迟到早退 只是这几天早上亲喂完後挤奶
: 我会觉得八点上班我会有些来不及 八点半的话会比较OK
: 至於三点半下班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要协助行政工作
: 辅导组长兼任特教业务 他若是认为自己什麽都不懂 就通通推给你
: 什麽杂事通通都是我 明明课很多
: 空堂都是在处理行政~去年都是这样的
: 我来到这个学校第一年(99学年度) 却很惨
: 我担心今年的状况 不过今年换组长了 应该会好些
: 育婴假~我很想至少请半年 我到七月底才真的想请育婴假
: 我担心太晚会造成学校困扰 我们学校去年三位特教老师
: 一个正式(我) 二个都是代理 所以今年100年又是新人
: 学校只有我一个正式的特教老师
: 我们学校特教老师流动率太高 也是我没有考虑育婴假的原因
: 太多事情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 请问攸关学生权利的事情 接着谁会办好呢?
: 不是我想请假偷懒 我当老师也有五、六年
: 除了生小孩把假请完以外 以前都是请假数在三天内
: 即使以前的学校 可以光明正大迟到早退
: 我也很少迟到早退
高雄市政府有相关规定:
http://0rz.tw/UgEso
1.子女未满一岁须公教员工亲自哺乳者,除规定之休息时间外,
服务机关(学校)应每日另给哺乳时间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钟
为度(或由公教员工因事实需要合并一次申请)。
...............
6.哺乳地点不限(如须离开工作场所回家或至保母家或其他地点均
不限,惟其 每次往返时程仍应合并计算在规定之申请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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