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uhsi (无法溺水的鱼)
看板TakkiTsubasa
标题[公告] jojo0101删文一事+请大家再次注意
时间Mon Apr 16 19:54:39 2007
关於jojo0101昨日发的一文,因为时间上的关系,所以今日才发出公告实感抱歉。
监於本板板规已有规定买卖文的事项。
而昨日jojo0101并未达到板规所规定的要求。
Ⅰ、标题分类请用[买卖]。
文章标题并没有用买卖两字。
而违反的规定也写得很清楚。
违反者:(1)一犯文章删除。
所以因故删文。
如果jojo0101本人有看到的话,如仍想要继续买卖你的海报的话,
也欢迎你重新看过板规之後再重新发文。
不过请切记不要再违反板规了,否则下一次就是警告一支了。
而jojo0101有任何疑惑的话,z-8-9-1已备份你被删除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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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其实这个板规实行起来已经也有要四个月了。
之前大家错误的部分我都是尽量帮大家订正、以及不断提醒。
因为我想大家需要有段时间的调适。毕竟比起他板,我订的板规好像有龟毛到。
而四个月虽然说不上长也说不上短,但我想给大家适应的时间应该绰绰有余了。
所以我从今日开始就完全照板规走。
不会再提醒大家错误的地方,而是直接作出处罚来。
(当然除了文章标题跟对齐的格式,因为下面的违反者也写出一犯者是私下提醒。)
我也不想论大家熟不熟这板,或还是生手什麽的。
毕竟你来这边发文的话,起码看板规是应先注意的地方。
希望大家注意这点了。(我承认我龟毛、囧)
也非常感谢大家的配合。<(_ _)>
如果对板规有疑惑的,或者认为不妥的,欢迎在板规底下推文或私下告知我。
以上。
Liuhsi. / 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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