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爱战神)
看板Tainan
标题[新闻] 年收7千万老板 被控偷百元杂志
时间Tue Jul 14 04:58:06 2026
年收7千万老板 被控偷百元杂志
称在超商用餐时翻阅「误拿走」 事後补付款仍遭判拘30日 引「拿铁案」声请再审争清白
04:10 2026/07/14
中国时报 洪荣志 、台南
年营收7000万元的江姓企业主,因误拿超商129元杂志被控窃盗有罪,他向台南高分院声
请再审。(本报资料照片)
经营3家公司、年营收近7000万元的江姓企业主,因误拿某超商售价129元的杂志,事後补
付款仍被控窃盗,判处拘役30日确定。
虽然江男已易科罚金执行完毕,但为了扞卫自身的名誉,近日特别引述台湾高等法院「超
商店员偷喝拿铁无罪案」向台南高分院声请再审,力争清白。
判决指出,江姓男子民国113年10月25日下午在台南市安南区某超商吃泡面时,拿了价值1
29元的财经杂志翻看,因急着赶赴工地,他吃完泡面後收拾桌面,顺手将杂志与手机一并
拿在手上离开,驾车离去。
5天後超商店长报案,警方查出他涉嫌窃盗,他才发现杂志是超商的。
尽管补付款150元,仍被检方依窃盗罪起诉,一审也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江男不服上诉,二审传票於开庭前的114年12月29日寄存送达派出所,但他早在3天前已搭
机出境。
江男因不知有传票而未出庭应讯,115年2月二审迳行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一造辩论」
後宣判,维持一审有罪判决确定。
江男认为,相较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台北超商「偷喝拿铁案」,大夜班女店员因连续工作
18小时,误喝1杯75元燕麦拿铁,一审被依业务侵占罪判刑3个月,但女店员有完整的出庭
陈述机会,最终二审改判无罪,法官更批评雇主将管理风险转嫁基层劳工,带有「以刑逼
民」意味。
该判决展现司法温暖并彰显正义,但他的案件却连最基本的程序正义都欠缺。
江男指出,正因「一造辩论」判刑,导致他备妥完整LINE对话纪录(证明当天确有急事赴
约)、工地现场照片、建物登记誊本,及长期服用安眠药物的医学诊断证明等多项关键有
利证据,在历次审理中「一项都没有机会提出」,法院也从未审酌。
江男提再审被驳,近日在第2次再审声请状中,特别援引「拿铁案」二审对私人企业滥用
司法资源的严厉批评,强调本案涉案金额仅129元,且被告早已主动补偿、被害法益完全
填补为零,加上他身为年营收近7000万元的企业主,绝无窃盗动机与社会危害性,依「微
罪不举」精神,根本连起诉都不应该,希望台南高分院准予再审,还他清白。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714000537-260106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0.59.3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inan/M.1783976289.A.D07.html
1F:嘘 bbsoso2005: 误拿那麽多天都没发现? 07/14 06:45
2F:嘘 bbsoso2005: 很多有钱人偷东西的案例,有些是病态追求那个感觉 07/14 06:47
3F:推 jaylee: 吃泡面的时候拿杂志翻看?不就是看免钱的吗? 07/14 09:05
4F:推 QkooQ: 我才不信 07/14 09:35
5F:→ JoyRex: 这种会被抓的常常是惯犯 07/14 09:41
6F:推 gs00001: 以後大家偷东西也这样跟法官说,那不是天下大乱? 07/14 09:42
7F:推 em4: 杂志很明显的 07/14 10:10
8F:推 cyp001: 两者跟本不能比 你拿杂志来看没付钱就很过份了 07/14 10:12
9F:推 Swave: 根本贪小便宜 07/14 10:14
10F:→ njunju: 7-11旁边都有可免费翻的 其实我也会看 但我相信有时人真会 07/14 10:40
11F:→ njunju: 耍白痴不小心带走 07/14 10:40
12F:→ njunju: 其实以前商店自己规范被抓到罚千倍还比较简单了事 07/14 10:41
13F:→ njunju: 我都曾经吃饭忘记结帐 然後2个月後想起来 自己跑去付钱 07/14 10:55
14F:嘘 qq204: 一堆有钱人超爱贪小便宜和顺手 07/14 11:18
15F:→ njunju: 之前有名参选人 其实很多人私下在炮他去吃饭都自动不付钱 07/14 11:57
16F:→ njunju: 只是是别人遇到 我不够格 就不想再讲 07/14 11:58
17F:→ slink93: 没付钱带走就是偷,还想狡辩 07/14 11:58
18F:推 Feriohan: 年收多少跟你有没有付钱没关系吧,要看杂志不会买泡面 07/14 14:37
19F:→ Feriohan: 时一起结帐? 07/14 14:37
20F:推 cynthiachen: 职业或收入跟偷窃行为无关 07/14 15:12
21F:推 kenclyde: 我觉得被抓了就赔个几十倍吧 07/14 15:25
22F:→ qq204: 一边吃面一边翻别人的杂志,光想就觉得恶心 07/14 15:29
23F:→ qq204: 汤汁喷滴到上面算下一个买到的倒楣? 07/14 15:29
24F:推 QS531: 年收入那麽高 不会支持一下台湾出版社吗.... 07/14 23:31
25F:推 ffaatt: 这身价跑去超商吃面还看免费 07/15 02:33
26F:嘘 dj720c: 没结帐就直接拿人家还没卖出的杂志配泡面,本身就是奥客 07/15 06:48
27F:→ dj720c: 的行为 07/15 06:48
28F:→ jackloutter: 补付款150,这金额… 07/15 07:55
29F:推 nephrologist: 窃盗只罚故意犯 07/15 22:18